《论语》八佾篇(2)|孔子说祭祀结束诗也不可僭越

[原文]

三家者以《雍》彻。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译文]

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祭祀祖先时,他们唱着《诗经·周颂·雍》这篇诗来结束祭礼。孔子说:“《雍》诗上有‘帮助祭祀的是诸侯,静穆主祭的是天子’这样的诗句,助祭的是诸侯,天子庄严肃穆的在那里主祭。为什么在三家祭祖的庙堂上却也用了唱《雍》诗的仪式?”这首歌怎么能用于三家祭祀的厅堂上呢?”

[解读]

三家: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鲁国的三大夫,他们都是鲁桓公的后代,史称“三桓”,实际掌控着鲁国的政权。

《雍》:《诗经·周颂》中的一篇。古代天子祭宗庙完毕撤去祭品时唱这首诗。

相(xiàng)维辟公,天子穆穆:《雍》诗中的两句。相,助的意思。维,语气词,无意义。辟公,指诸侯。穆穆:态度庄严肃穆。

在古代,礼即规矩很重要,要严守天子、诸侯、大夫、庶人之间的等级制度。

古代天子祭宗庙完毕撤去祭品时唱《雍》这首诗,天子是国家政权的代表,也是国家文化精神的代表,主祭的天子在结束祭祀礼的时候演奏《雍》这支乐曲。

而如今助祭的三家即鲁国三桓,孟孙氏,叔孙氏和季孙氏,他们是鲁国的大夫,但在家庙祭祀后撤下祭品时竟然用演唱了天子才可以用的《雍》。

其实《雍》这首诗说的明明白白:天子主祭,诸侯辅祭。真不知道三家是怎么想的,僭越了自己的身份,真是明目张胆的无知而狂妄啊!

孔子对他们这种不合体制的越礼行为很不赞成。

[读后启示]

由于权力和地位的根深蒂固,三桓家族愈发表现出骄纵与蛮横,严重僭越礼制,冒用天子享礼的规格为自家服务。

对于这些越礼犯上的举动,孔子表现的极为愤慨,孔子处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大夫僭用天子之乐,这就是所谓的“乐坏”。上节所讲,季氏以八佾舞于庭,大夫僭用天子之礼,这是“礼崩”。

“礼崩乐坏”是孔子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他无力回天,只能深表慨叹,表达出他对礼乐秩序的破坏而引发天下大乱的担忧。同时孔子认为复礼正乐是治世良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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