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刚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工作的时候,那时候我大学才毕业,义无反顾来到这里的原因很简单也很明确,就是因为他在这工作,酸溜溜的说就是“为了爱情我奋不顾身的扑向的这个城市”,那年的大学毕业生空前绝后的多,创了史上记录、上了新闻头条,让我莫名的有种上上了头条的感觉。
在我还没找工作时就以及是被贴上就业难的标签,都说大城市靠能力、小城市靠关系,在这个小城市里我充分的体会到了这一点,自以为优秀的我在这个城市屡次碰壁后开始讨厌这个城市,甚至到最后我厌恶这里的一切,它的楼房太破、它的方言太土、它的公车一发动就有铁皮颤抖的声音,我消极了很长一段时间,推掉了很多我不满意的工作,那段时间有多长我都不记得了,好像有两个月又好像是九十多天,我开始怨气越来越大,经常和男友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在街上大打出手。
大学异地恋的我们终于克服了种种在一起了,可是相聚在一起才几个月我们就这样了,我回想一下那段时光可以用“青春”两个字来形容,那时候很“青春”,觉得他应该特别在乎我,我还是为了他才来这个不起眼的破地方,所以就是有功之臣,应该得到我想要的一切赏赐,所以有一点不满意就大发脾气,把工作的不如意及怨气全都发泄在他的身上,那段时间我甚至想离开这个城市,天真的想如果感情够坚固那距离算的了什么,我还把我的宏图和他绘声绘色的描绘了一帆,他也没挽留我,只是说尊重我的决定,后来我一想起当初的所作所为,真感觉这是一种多么自私且自以为是的做法,对于感情来说在没有走到绝路就轻言离开那就是放弃,后来我还是没有离开,可能因为我害怕失去他又或者是我真的没有勇气在去擅自闯进一个更陌生的城市吧,又过了一个月,我终于找到了满意的工作,我和他也终于平静了,现在回想那一段经历真的是很感谢他,他没有放弃我,并且在适当的时候给我提了很多建议,包括做事及做人,让我很快的融入社会,他对我来说可谓是亦师亦友。
在我们同居了半年后我们决定领结婚证,并在领证的一年后我们举办了婚礼,那是我们从恋爱都结婚整整经历了七年之久,在他说“我愿意”的时候我们拥抱的那一瞬间我们都红了眼眶。有朋友开玩笑称这就是七年之“痒”,别人都羡慕我们的感情甜蜜,其实只有我和他知道这份感情是有多么的不易,很多次都走到了崩溃的边缘。
正式生活在一起后,我们反而平淡了很多,没有在大吵大闹,没有甜言蜜语,我们的目标就是把日子过好,在这个拼爹、拼钱、拼关系、拼背景的时代,我们属于“穷光蛋”,在这个城市我们没钱、没关系、没背景,我甚至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是我和他有的就是勇气,我们想在这个城市安定下来,我和他一直在不停的努力着,我们像朋友一样相处,我们都知道婚姻和恋爱不一样,所以不会苛求对方时刻充满激情,我们需要的是生活的相伴,简单的说就是这个城市有那么一扇窗透出外那一缕光亮是为你而明,它不必光芒万丈,只要有光亮就足矣。
我们的日子也很平淡,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每一天循环往复,看着的确很枯燥,我们很多人多不喜欢平淡的过日子,其实在涤荡起伏的生活慢慢回味起来不过就是多了几个波纹而已,也会很快恢复平静,波涛汹涌的大海在平静无浪的时候,那一望无际的蔚蓝色,仿佛真的是与天相接,是一种多么壮观的美。有时平淡像是一壶上好的茶,只有真正会品的人才知道它的香气和韵味,而不会品的人只会牛饮,很可能会嫌弃它难喝至极而倒入垃圾桶。而我正在努力的做一位品茶高人,要是把这么好的茶给浪费掉,有生之年不知能否还能得到这样的茶了,所以要无比的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