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有的读者是被这本书的副标题“充满癫狂、药物与钢琴的前半生”所吸引,我是在2017年上海书展上遇到这本书时随手一翻时读到:,“它(拉威尔《钢琴三重奏》长达四个乐章,要求演奏家们有近乎超人般的精湛技艺,这是个旋转着色彩和梦幻的万花筒。他说他曾有过的唯一的爱慕对象就是音乐,而他所被压抑的性能量也就被投入到了他的音乐中)”。我石化了片刻,迅速翻阅此书关于作曲家、作品和演奏家的评论有没有比此段更肉欲的。
古典音乐在当今世界的商业模式里虽然处于节节败退的境地,但是受惠过它的人群因为其星空一般的审美价值,在听过一场音乐会或一张唱片后,总是想寻找到文本印证听乐的愉悦,有人索性自己动笔将古典音乐的妙不可言勉力化作文本试图与人分享。不知为什么,这些文本总是在一种规范的精神层面里抒情。詹姆斯·罗兹,《重要的是音乐》的作者,给这本讲述自己前半生故事书籍的体例是:我的往事?先来一段音乐压压惊。对,总共20章的,《重要的是音乐》非常切题地在每一章节里先说音乐再讲故事,于是,这本书就有了28篇长短不一的乐评。
我按部就班地读下来,觉得28篇乐评是这本书的华章,虽然作者评论到的音乐家或作品不新鲜,但是他的评语却常常语出惊人,“他(勃拉姆斯)小时候家里实在揭不开锅,所以被迫在‘舞厅’(其实就是妓院)弹琴赚钱,很可能就是在这一时期发生的什么糟糕经历导致他长大后无法与女人发生任何严肃有益的关系。从罗伯特(舒曼)死后勃拉姆斯就赶去与她同处,以及他们俩都销毁了大量给对方的信件看来,这些事实都暗示了他们之间确有不可告人之事”,“1912-1913年普罗科菲耶夫写了一首钢琴协奏曲来纪念一位给他寄来一封诀别信后自杀的朋友。那音乐是如此刺耳、如此愤怒、如此势不可挡的疯狂,以至于首演时多数听众觉得普罗科菲耶夫在取笑他们。这作品成为音乐曲目中最难的作品之一,只有少数钢琴家有勇气来演奏它。有位钢琴家在现场演奏的时候断了根手指”。所摘录的两段引文,可代表书里28段短乐评的风格,它们不同于我们熟识的乐评的样子:语言典雅或者华丽,表述的内容泛着理性的光泽,是那种金属的光泽,自带拒人千里的傲慢。詹姆斯·罗兹的乐评,来自身体对所听作品数秒內的反应,有一种热气腾腾的肉感。所引他对勃拉姆斯的评价,赤裸裸地暗指勃拉姆斯的创作灵感来自无以释怀的性苦闷,而其对普罗科菲耶夫的评价,刺耳、疯狂、断了手指,直指肉体反应的表达,无关乎典雅和华丽,更与理性背道而驰。正因为它是“白壁”中的一粒“微瑕”,令阅读者深感突兀后深深佩服:中规中矩的乐评越来越失去读者继而也让古典音乐失去知音时,詹姆斯·罗兹的音乐评论,因为有切肤的兴奋,故而很有可能读者在读过这些乐评后被詹姆斯·罗兹拉进古典音乐的怀抱。
因为是柔软中的一颗硬石,所以,我们会诧异之后问,詹姆斯·罗兹那充满肉欲的音乐感悟来自何处?如果《重要的是音乐》一书中短乐评是A面,作者前半生的自传则是B面。B面因其悚然可能更吸引读者: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在5岁时开始被体育老师性侵,长达5年,在心里形成的阴影面积很大。少年时还有学校、家庭的帮助,成人后因为对妻子难以企口那不堪的往事,独自一人的詹姆斯·罗兹只好借助药物和癫狂的生活方式试图从阴影中跳脱,却不能奏效。更要命的是,40岁的男人对5岁男孩性侵对詹姆斯.罗兹造成的生理伤害,终身伴随着受害者。
A面和B面,各自精彩,何以要放在同一本书里?这是我在阅读《重要的是音乐》的过程中一直想解开的谜。原以为每一个章节所选的曲目或版本一定与后续的人生故事有关联,但是,没有。
好像,又有:人生故事告诉我们,童年的遭遇让詹姆斯·罗兹身体的敏感部位格外纤弱和易感,他寄情音乐特别是钢琴后,纤细的敏感部位会产生特别强烈的反应,于是就有了特别与众不同的乐评。如果说,童年遭遇使詹姆斯·罗兹对音乐的感觉和感悟特立独行,我们乐迷因此有了独一无二的分享,有些残酷。
可,这不是事实吗?书里改变作者人生道路的曲目,是巴赫的《恰空》,一个卖了餐馆正在寻找投资项目投资人与身无分文、毛病一身的半路出家的钢琴家,会萍水相逢,会共同酷爱巴赫的《恰空》,会相携去钢琴展示中心一个人听另一个人弹奏《恰空》,后来丹尼和詹姆斯成为一对异常成功的艺术合作伙伴,结果当然辉煌。可我,更愿意沉浸在殊途同归的起点这对伙伴惺惺相惜时:
詹姆斯:天哪真是神作啊,对吧?你听到那些隐藏的內声部吗?真想知道这些对巴赫来说是不是真切的旋律。
而丹尼呢?听完詹姆斯的弹奏后,“他很激动,受到了震撼,含着泪,告诉我这太惊人了……”
只有吹弹可破的肌肤,才能触感到吹不动树梢的微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