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演义小说里,还是在影视剧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一幕,当正义审判的一方正在治被审判者罪状的时候,苦于对方位高权重而无可奈何,突然人群中高呼一声“尚方宝剑”到,然后故事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审判者用“尚方宝剑”轻而易举地就拿人之罪,令人心潮澎湃,大呼过瘾。
这种快感源自罪大恶极者落入法网,其主要功劳无疑要首推尚方宝剑。
故事中的尚方宝剑,一般为皇帝御用的宝剑,而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具有“上斩昏君、下斩佞臣”以及先斩后奏的皇权。难怪尚方一到,再顽固蛮横的官员,也要下跪求饶,以全其身。
尚方宝剑得名于宫中刀、剑等器物的制造机构,起始于汉代,盛于明代。在明代“万历三大征”时,皇帝常常赐钦差大臣尚方剑以专杀和便宜行事。宁夏哱拜叛乱时,陕、延、宁、甘肃军务魏学曾曾持尚方剑督战,而魏学曾“惑于招抚”,后来朝廷又派甘肃巡抚叶梦熊,“亦赐尚方剑”。叶梦熊凭借尚方剑和自己的智慧,“尽诛拜党及降人二千”,并活捉了哱拜之子哱承恩。此战之后,朝廷赐尚方剑开始频繁起来。清朝的李鸿章在签订马关条约之前也曾向朝廷讨要了尚方宝剑,并且得到了赔款、割地的授权。
既然尚方宝剑的出现如有神助,故事中往往也会有一个设定,那就是“免死金牌”。免死金牌往往掌握在罪大恶极的官员手里,在快要杀头的时候,他们拿出来用于对抗尚方宝剑。
历史上的免死金牌,指古代帝王颁授给功臣、重臣的一种特权凭证,用朱砂写字,铁制而成,因此我们往往又称作“丹书铁契”。“丹书铁契”最早可追溯至汉高祖刘邦。刘邦夺取政权后,为巩固统治笼络功臣,颁给元勋“丹书铁券”作为褒奖。此时的“铁券”并无免罪和免死等特权,仅作为一种加官晋爵封侯的凭证。
到了南北朝时期,“丹书铁券”有了免死的权限。早期铁券免死次数大多在三次以下。此后至唐代,免死次数不断增加;唐代后期,受赐铁券者的子孙甚至可以凭铁券免死一到三次。
无论是尚方宝剑,还是丹书铁券,对古代官员而言,持有哪一个都是无上的荣耀,关键时刻都可以保命救身。但如果尚方宝剑遇到丹书铁券,哪个会更“硬”一点呢?
理论上讲,丹书铁券历史悠久,级别高的官员(一般是开国功臣)才能拥有,而且是先皇所赐,具有特定期限内的死罪豁免权;而尚方宝剑虽能代表皇权,但一般只拥有临机决断权,而无没有“专杀”的权力和最终解释权。到了宋代,朝廷在军事上才赋予尚方剑“如朕亲临,违法专杀”的权力。从这个角度看,丹书铁券比尚方宝剑要高级的多。
但这也并不是说丹书铁券没有BUG。明朝初年,朱元璋大封开国功臣,李善长、徐达、李文忠等34人被赐予“金书铁券”,而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后来被赐死,并没有逃过“免死”的特权。
综合来看,尚方剑与免死金牌都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他们再厉害,终究是要受制于皇权,皇帝要杀你,总有一个理由要把你搞死。这无疑是封建特权人治背景下众多官员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