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成〈大学〉学习笔记34》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今天是戊戌年辛酉月戊午日,八月十四,2018年9月23日星期日。今日秋分。
这一句是传四章,解释经文中"物有本末"的那一句。
听,是听断。讼,是争讼。犹人,不异于人,跟常人一样。情,是情实。辞,是争讼的言辞。畏,是畏服。
曾子引述孔子的话:"审理诉讼案件,使之曲直分明,我也和人一样,这不是难事,真正可贵的是使那百姓相敬相爱,自然没有争讼啊!"曾子讲解说,那争讼的人,心中刁诈不实,言辞多有虚诞,什么时候才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只有当遇到圣哲盛德在上位之时,能使那不实的人,不敢虚辞矫饰,因为,若想要做到这一点,就不是仅凭刑法可行的了。除了刑法制度,圣人盛德在上位时,大能畏服民众的心志。
"大畏民志",依张居正先生的讲解,"大"是形容词,是一种心胸、气魄和境界,使民众的心志进而因之而畏服,能够改变风俗习气,化诈伪为诚实,到那时,民风淳朴,人心良善,自然就没有颠倒曲直而以虚辞相争的人了,所以没有需要审理的诉讼了。
无讼,这是什么促成的呢?是民众的品德自新的结果,只有每个人自己的德明智光大了,才会实现民间无讼的治世。如何使民众明德呢?身处上位的人率先垂范,先明自己的德,把"明自己的德"放在一切管理事项的最顶层,设置为紧急且优先办成的事,同时,不要急着去革新民众的品德,必缓且容后办理,这才是知道根本的体现,先后次序不乱,这是知本。
这是"物有本末"的意思。
【学习参考书目】
《四书章句集注》朱熹著
《张居正讲解<大学>》张居正著
《资治通鉴直解》张居正著
《读四书大全说》王夫之著
《张汝伦老师诸书》张汝伦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