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2003年9月1日的下午,我被班主任姜老师带进班级,简单的自我介绍之后被安排在第二排中间靠左的座位上,她越过中间的人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怯怯的告诉她:宋丹妮。她听过之后笑了很久,我以为她嫌弃我的名字而在陌生的环境里变得不安,她过了一会笑容灿烂的告诉我:你好,我叫孙丹妮。
也许是因为相同的名字吧,也许是因为她是第一个跟我说话的吧,也许是因为稚嫩的孩子更容易交到朋友吧。
初中四年,我们也一起厮混四年。
我初一学习很好,尤其是语文。语文课张老师特别宠爱我,也是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是听话懂事的孩子。后来班级选语文课代表,张老师单独找到我,告诉我虽然我语文成绩好,但是我不善言辞,不够活泼,不够开朗,所以想换一个人来当,希望我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我忘记当时我是怎么回答的,但我记得我不太开心。后来的语文课代表是孙丹妮,一做就是四年。我难过了好一阵儿,但是我没有告诉她。后来这份小情绪慢慢在我们的友情中消失殆尽。
她在语言方面要比我有天赋。她的英语口语很出色,班主任很多次在班级夸她,说她的口语是全班最好的。班主任也很喜欢叫她起来读一些课本对话,真的很棒。我不行,我说的是东北英语。包括她后来学过韩语,我也不行,我说的都是跟韩剧running man学的,她总笑我说的不标准。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骑自行车上下学,她需要走到距离学校大概1000米的地方去坐公交车,我经常载着她向离家相反的方向送她去坐车。有一次我们在路中间大吵一架,我不记得是什么事了,但是之后我没再送过她。后来她告诉我每次我送她,她都失去了很多跟初恋男友相处的机会。这是很多年之后的事了。哈哈哈,当时我还真的蛮不解风情。
当时流行报补习班,我俩还有两个当时的好朋友经常逃课去清真寺附近的面馆吃面聊天,那家的面真好吃,可是后来关门了。补课的时候她看上一个男生,我已经不记得名字了,她总偷偷告诉我看他的鼻子,看他的眼睛,我总笑他沉迷男色。那段时间我们两个都刚刚结束一段感情,初恋。后来有一天我俩坐在那个男生的后面,他突然转过身来扔了一封信和一条德芙巧克力。对他感兴趣的是她,可是收信的却是我。孙丹妮拍拍那个男生的肩膀说:宋丹妮同意了。不过后来我回忆,其实他到底知不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丹妮,是哪一个?其实孙丹妮心里到底有没有下过雨?
中考我们都没有考上高中,我自费继续上学,而她去了山东学导游。高中的时代是鲜少拥有彼此的时代。
高中我复读一年,复读的那一年交了一个对我后来影响很大的男朋友。孙丹妮不喜欢他,偶尔我们因为他吵架,有一次生气到不接我电话,不回我信息。那段时间,是我们之间出现问题最多的时候。她称“七年之痒”。好在后来我们分手了,孙丹妮应该是最开心的那个。
大学,也是四年。异地。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我曾经看过一句话:在异地上了大学之后,从此故乡只有冬夏,再无春秋。父母是,她也是。
毕了业,我义无反顾南下来了杭州。想着也许那些小伙伴大概要长时间逗留在过去和记忆里了。但是后来,孙丹妮也一路南下,我们在杭州这个远离家乡没有归属的地方重逢,同为仕途。
她比我会过日子,想来是比我早步入社会,摸爬滚打磨砺出来了一些智慧。生活里更是节俭,攒了不少积蓄,而我花钱无节制,不折不扣的月光族。她刚开始总是接济我,每次来看我都领我去吃高级餐厅。后来发现这样不是办法,她开始骂我,决定让我痛定思痛。
也许人长大了,就会开始拥有自己的原则。许多以前可以闭眼不见的现在却不能。我开始对她产生不满。比如她喜欢翻我电话,还偷偷添加了自己的touch ID,比如每次翻山越岭凑在一起吃顿饭,她却全程毫无交流玩手机,比如有一次我化妆到多了粉底想要给她,她却说我只用气垫BB。再比如今天,我的洗衣机排水管被我养的猫咪从下水口拽出来,水灌了一地,她留言让我杀了那只猫,把它撕碎。我没有当她在开玩笑。因为她经常在我面前说猫咪很丑,爱闯祸,不喜欢,诸如此类。我发了火,在朋友圈评论开始跟她吵架,然后拉黑,我真的很生气。因为我相信她一定知道我有多爱这只猫,即使我双手都是它咬的伤口,即使它两次把水灌进我的电脑里,即使她三番五次打翻我的花瓶和桌子上的一切物件。即使这样我仍然爱它,因为在漫长的独自生活里,唯一天天相视而坐,唯一夜夜相枕而眠,唯一相依为命的是这只猫。我开心它四处乱跑窜上蹿下,我难过它在怀里呼噜着看我,我追剧它坐在电脑旁边陪我。它是我现在的半条命,包括现在,它也坐在旁边看我一字一符号的敲出这些只言片语。
我开始写这段话的时候,心怀愤懑,想着写了这么多胡言乱语,总该写写我们这十三年。想着要把我对这个跟我相爱相杀多年的人的不满全都曝光在太阳下,想着要用怎样恶毒的词语来控诉她是怎样一步一步毁掉我们的友情,想着要用怎样悲悯的词语来表达我又是怎样一直坚守隐忍委屈。可是后来,当我打开word文档的时候却发现,那些不满全都被记忆里的那个她打散,再也不能凝聚。
如果说汤圆是我现在的半条命,那么孙丹妮就是我过去十三年里的另一个自己。她参与了我所有的青春,也许将来也会参与我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甚至耄耋之年。
谁又说得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