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依稀记得我是在初中时有了“最爱一本书”这个概念的,由于在小学时“误入歧途”看的都是那些言情小说。自是不用多言也可知,那时我最爱的的一本书便是桐华的《那些年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当时的我深深被女主人公的拼搏、热爱学习的精神打动,便傻乎乎的以此为榜样。发奋在我的学生时代也创造出类似于小镇清华女的奇迹。那本书陪伴了我六年。
幼时的我单纯的想把我认为好的一切同别人分享,每当我把我的至宝介绍给他们时,语重心长的告诫他们有多么好,多么值得读,生怕他人走错路。众人的反应无数次让我失望至谷底,如梦初醒,在我还沉浸在我的清华梦时,别人早已脚踏实地的实干了好多。他们的进步无数次鄙夷着我这个只会做梦还不知天高地远的井底之蛙。
大彻大悟,深知要想成为出口成章、才华横溢的女子,便不能固步自封。读书是高贵之举的最低门槛。我要用书中的大道理去武装自己,毕竟谁都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一本一本的书,无论薄厚,一页一页的书单,无论长短。在每个周末,都有固定的读书时间,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的感悟。我知道那是我自己的东西,任是谁也抢不走的东西。
在我看来,女孩子时一定要读书的。读书早已不是封建时期只有男子能做的事。无论是简单的杂文小说,又或者是高深莫测的名著经典,只要是肯读便就有益。你可以学习竹林七贤洒脱自然,也可以在红楼之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又或者做一个高雅的亦舒女郎。现如今很多人羡慕超模刘雯,看她美丽的街拍,看她四处旅行流浪心灵,自然也有好多人效仿。但是,没有内心丰富的知识和涵养,走到哪不过也是个邮差罢了。
易卜生曾说过:“真正的个人主义在于把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个东西。”
读书这个事情在我看来便是成才的第一步。话说来也简单,也好操作,这话说来也难,古来做成的也不多。我们注定是平凡的命,也没有让姓名响彻天地。但多读也无害,多懂也无错,多读必使你士别三日,令人刮目相看。多读会使你身心平静,如旷古幽兰,多读必使你活得通透,处变不惊。
于读书这件事,我并没有做的很成功,更不用说完美了。类似于《百年孤独》我现在也没有勇气翻开。现在的我走到哪都愿意带一本《瓦尔登湖》,即便身处于摩登都市中,都用一颗平静而宽容的心去看人来人往,世事沧桑。
送人一句古话:
由人笑骂充耳不闻,家藏万贯怡然自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