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举案普法#�
有人说,男生追求女生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否则很可能注定成为1111——光棍:
胆大;
心细;
脸皮厚。
实际上在刑事辩护中,作为律师也同样应该如此,才有可能把案件做成功:
1.胆大——大胆设想。
接手一个刑事案件之后,要敢于大胆设想。
要相信每个刑事案件都有可能存在或大或小的漏洞。
如果没有发现,那说明是律师个人的问题。
2.心细——小心求证。
办理刑事案件只有勇气还不行,还要有智慧和谋略,需要智勇双全。
设立一个目标之后,比如认为这个案件是有可能无罪的,接下来的任务就是通过各种渠道小心的去求证这个观点能不能站住脚。
比如可以检索与此相关的案例、法律规定,当然最好是有最高院的公报案例,或者是与案件相契合的司法解释。
一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相支撑,那么第一步的立论就站得住脚,这个时候作为辩护人就可以放心大胆的去做无罪辩护,据理力争。
相反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案例相支撑,观点就很有可能是错误的,是成立不了,此时应该及时的调整方向。
3.脸皮厚——永不言弃,坚持到底。
如果观点没有问题,而且有比较扎实的法律根据和案例相支撑,此时我们需要做的就是绝不轻言放弃,一定要坚持到底。
唯有这种坚定不移的信念和顽强的斗志,才有可能让我们取得最后的成功。
否则只要有稍微的动摇,那么检察官法官都有可能抓住这种来之不易的机会,持续的去做工作,直至当事人放弃。
那么此前的坚持和工作都将付之东流。
所以说,
不经历风雨,难以见到绚丽的彩虹。
不坚持到底,难以守的云开见月明。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