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如题,但女人偏偏爱上那个让他流泪的男人,自然不肯相忘于江湖,偏偏要与他厮守。

年少时候总以为“相爱的人一定能在一起,没有在一起就说明不够爱”,现在才理解为什么“金童玉女”“金玉良缘”“才子佳人”大有“散聚”。两个优秀的人或者相似的人总会互相欣赏,被彼此吸引,或者说这其实是人在寻找自己,在肯定自己。可是时间稍稍一长,我们都看不到自己了,只希望对方能提供给自己想要的样子,天知道,世界上最蠢的事情就是想要改变别人,结果可想而知:因为相似的本体,相似的宿求,所以两个人只能类似于平行线,同步,却永远不可相交。商品价值规律曲线或者充满直径的圆形才是完美的答案。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最终却还是靠在一起依存。

双方对阵,自伤一千,敌方自伤三千,双方损失惨重,一方言和失败,招致更大怨恨,速速求和不现实,常年战火亦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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