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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这个城市,
迎来了它一年当中最舒适的天气。
这几天早晨迎面拂来的每一缕风,
都足以让人宽恕一切,好好来过。
从来没有意识到,
其实我是很喜欢秋天的。
可秋天哪有什么好啊。
换季的皮肤过敏干燥脱皮,
落叶粉尘总让人打喷嚏,
早上晚上到底要穿哪件衣服都很难决定。
关键是,
秋天一点都不属于年轻啊。
我们太喜欢夏天了,即使夏天那么热。
夏天太让人骄傲了,
骄傲到我们总以为什么都会在夏天发生。
骄傲到我们可以理直气壮说:
这个夏天,我们只是跑来跑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夏天是属于青春的,但是秋天——
但是秋天,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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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就好像我的二十五岁。
十五岁的时候听命于时髦的杂志,
铜版纸里的金科玉律不断在脑内生根:
女人的人生,
在二十五岁以后就结束了。
广告词里反复洗脑:
女人从二十五岁开始,各项生理指标逐渐呈下降趋势。
光洁的皮肤开始日益暗淡,
从不在意的眼角不打招呼就承受了若隐若现的细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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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岁以前,
12点,是新的世界。
二十五岁以后,
12点,心和身体,总有一个进入睡眠。
二十五岁以前,
熬夜通宵,一个早自习的睡眠就可以恢复红光满面。
二十五岁以后,
哪怕狠下心决定要闷睡三天三夜,
也会碍于执着的生物钟,早于晨间闹铃时间睁眼。
二十五岁以前,
约会前突击是很管用的。
一片前男友面膜、不吃一顿晚餐的饥饿,
瞬间就能恢复完美容颜。
二十五岁以后,
哪怕在健身房葬送全部体力,
松弛的小腹也不见得能看见丝毫生机。
二十五岁以前,
恋爱是谈给自己的。
只看他帅不帅,高不高,会不会讲笑话。
只想去哪玩,吃什么,写什么情话。
二十五岁以后,
恋爱谈给大家看。
工作好不好,车子什么标,房子大不大。
关心房子加不加名字,过年去谁爸妈家。
二十五岁,
明明还是刚刚长熟的少女,却不能再强求天真了。
失去十五岁的肆意自由,
也不到三十五岁的优雅洒脱。
你说,二十五岁,是不是不痛不痒?
二十五岁太像秋天了。
全然一种“只是近黄昏”的气氛。
你能预知到数月以后一阵阵寒潮带来的冰冷,
就像能预知到年龄成长以后的平稳。
没什么不好的,但是“未知感”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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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化妆,随手打开了一盒新买的腮红。
窗外的风梭梭在吹,又凉又甜。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就对秋天释怀了。
应该说,我是对二十五岁的自己释怀了。
二十五岁的这个早晨,
我的眼前摆满了十五岁时我想要的化妆品。
在镜子前一描一化,
三两下就娴熟的修饰好自己。
我再不会把睫毛变成苍蝇腿,
不用再偷抹粉底,
哭脸的时候被同学问:“为什么你的眼泪是肉色的?”
也不用费心机挑有色润唇膏,
执拗的跟老师辩解为什么嘴唇那么油亮。
我的二十五岁,其实根本没有杂志里写的那么糟糕。
十五岁在杂志里看到的包包,
现在就确确实实的拎在我的手里;
十五岁在电影里看到的国家,
现在留下我一个一个脚印;
十五岁翘掉的每一节体育课,
现在都在健身房里补充回去,换回一个健康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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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真的很美好,因为未知又勇敢。
而十五岁时最大的未知,
其实就是二十五岁的时候,
到底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啊。
我好喜欢秋天,
因为知道春的潮湿、夏的炙热和冬的寒冷。
才知道自己最喜欢的就是不偏不倚的秋天了。
好喜欢秋天,
就像好喜欢那个,
比我十五岁的幻想中还要好一百倍的——
我的二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