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暇时间追了一下胡歌演的《猎场》,虽然整个剧集疑似跑题(主线更像是情场),但是,抛开郑秋冬和罗伊人之间“田忌赛马”式的狗血感情之外,里面的一些关于郑秋冬做猎头的剧情还是给我很深的感触。
其中“猎”张嘉译扮演的曲闽京里的情节让我印象深刻。除了被曲闽京拒绝后的破釜沉舟为荣誉而战的精神除外。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跟曲闽京谈判时的场景布置以及安排。
充分体现了为客户全面着想,以及每一个细节都安排的非常充分。自然在如此认真走心的安排下,结局自然不言而喻。曲闽京被郑秋冬的精神和专业折服,最后答应跟南国时创的涂方至进行实质性的会面。并且安排的这次曲闽京跟委托方南国时创董事长见面会,最终,双方达成合作,完美签约。
任务到这里就结束了吗?按大多数人的思维可能觉得到这里就结束了,漂亮的完成了一次任务,并且获得了完美的结果。但是,郑秋冬还没完。提前为达成合作的双方,定了全羊宴以及一瓶名牌香槟酒见证这场老同学间的牵手合作。当我们觉得做了百分之百已经足够的时候,郑秋冬做了百分之一百二,为下次合作埋下了伏笔。这应该就叫做超出客户预期的极致体验吧。
做一件事儿,我把它分为5级就是:没去做,做了,做完了,做好了,做的精彩。第一级没去做的是极少数,因为这样人一般活不过两集。但是在各个团队中充斥这第二级和第三极的团队成员。这样的人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也使很多管理者头疼。
做了,就是一种干个表面不问结果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做完,还好点,但是多半属于为了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多半的结果也不是团队想得到的结果。但是,他确实做了,还为止付出了辛苦,结果不好,理由充分管理层也没有办法。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在朋友圈疯传的员工与老板的对话
这个小故事充分说明,我们个人的价值和标签来自于我们自己的做事态度。
这也是为什么在这个崇尚“商业模式”的时代,再创新和牛b的商业模式,在不同的企业或者团队呈现出天差地别的效果。很明显就是在执行人上的做事态度和能力(态度决定能力)上出现了倍数差别。
很多人都这么说,小事儿(细节)没必要都那么认真,(就像我看到很多人微信聊天,一句话五六个同音不同字的错别字一样,可能我强迫症严重,但我始终觉得那是一种思维上的懒惰),大事儿上我会非常走心。但是,实践证明人这一辈子都是被小事儿拼凑而成的,可能到埋的那天也没碰上什么大事儿。最终我们自己呢?被这些糟糕的小事儿拼凑成了糟糕的人,被周边的人或客户逐渐定位成为没有结果的人和不靠谱的合作者。
其实匠心,不一定非要让你终其一生去做一件完美的手工艺作品。只是需要我们把身边的一点点小事儿,认真、走心的、并且精彩的把他做出来。就像周鸿祎说的颠覆者一样。别老想着颠覆世界,做颠覆者先颠覆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