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鸟朝凤》原著肖江虹是家乡人,一直觉得原著和电影会有差异,毕竟要把贵州农村背景下的故事搬到陕北。编剧出现了三个人的名字,肖江虹排第三,这说明什么?说明编剧过程中的纠结与分歧。在一个访谈里,肖江虹也表示编剧过程很痛苦,结束后觉得很长时间都不会写东西。这是大实话,被吴老先生的情怀绑架是不好受。一直没有精力写点什么,刚好看见付如初的“英雄暮年,百鸟何处朝凤?——《百鸟朝凤》的电影和小说”一文,觉得写得精准。前些天上网囫囵吞枣浏览了原著,是这样的感觉,也让我感觉是更合理的东西。没有那么多的英雄情节,更多的是某种东西在衰落的无力感,如文中所说,游天鸣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
回想当初,和肖江虹坐在教育局的办公室聊天,他提到一部电影,说的是几个青春期的孩子,野心勃勃谋划抢银行行动,计划周密令人惊叹,但当他们走进银行准备作案时,意外碰见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父亲并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只是问了一句:你们在这里干什么?一群孩子即落荒而逃。幼稚、无力感、父权的威力在此一逆转的情节表达得淋漓尽致。
肖江虹和我提到他的一部小说,一个小公务员平日谨小慎微,对领导充满畏惧,有一天发现自己得了绝症,将不久于人世,决定要奔放一下,常发脾气,故意挑衅领导,敢说真话,让周围原本瞧不起他的人突然对他另眼相看。他也觉得自我感觉良好,但突然有一天,他去医院,发现所谓绝症不过是诊断错误,他立即又回到谨小慎微的懦弱状态。这依然是对无力感的一种喜剧表达。和英雄主义没有太大关系。而《百鸟朝凤》的电影,走到了另一条路上,走得勉强。
说到民俗传统的衰落,倒是让我想起我的干爹,一位道士,穷困一生,暮年在一场大雨中,因大树倒下砸垮老旧的土墙房而受伤病逝,干哥给他做了七天法事,在那潮湿的七天结束之日,放了孔明灯,那灯在黎明的蓝水晶中升起,令我至今难忘。干爹道士班的生前友人,以当地最严格最讲究的方式,完成了法事中的所有流程,一次次的唱“散花”,清晨还表演了法事中特别的喜剧,并让干哥穿上华丽的道袍,为他举行了继承干爹衣钵的颁职仪式,正式成为道士。干爹留给干哥的,只有一只破箱子,里面是一箱道士的书。
干哥后来也进城打工,当背篼,儿子随他进城,因为在学校爱打架,他曾求我给孩子另找个学校,他最终听我的建议,把孩子送回老家上公办学校。有一次他来找我,让我给一套神仙像上色,他要过塑后用于坟前仪式,他自豪地告诉我,他置办了很多道士用的东西,远比父亲的齐全,他已经放弃了打工生活,道士当得很滋润。
我曾经着手写一篇名为《葬礼词典》的文字,没有完成,后来被我遗忘,倒是肖江虹的小说被拍成电影这件事,让我重新想起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