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看完了武绮诗的《无声告白》,忍不住掩卷唏嘘,感慨万千。
一、险些失之交臂的上乘佳作
如果不是有微信读书的记载,我已经忘记这本书是从三月份就开始读的了,而实际总的阅读时间只有6个半小时。
回想自己当时之所以没有一口气读下来,可能和小说一开头就写“莉迪亚死了,可他们还不知道。1977年5月3日早晨6点30分的时候,没有人知道莉迪亚已经死了……”有关。按理说这么充满悬念的开头应该挺吸引人的,但是因为这样一来让我把它当作侦探小说了,而这类题材是我不太感兴趣的,所以曾经度就浅尝辄止。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我平时看小说会先看一眼作者,如果是早就喜欢的作家,那我肯定要优先去阅读。而这部小说的作者武绮诗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所以一开始就没有太在意。
所幸的是这本书被我短暂搁置后又重新拿起了,而且把前两页读下去之后自然而然被吸引得手不释卷了。
二、从书中读到的东西
这部小说虽然是以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的一个混血家庭为背景展开的,却能引起我们今天中国读者的很多共鸣。
1、父辈总是把自己未实现的人生愿望压在孩子的身上
小说中的父亲詹姆斯是第二代华裔,由于从小生活在社会的底层,而且自己的头发肤色等不同于其他同学,养成了压抑、自卑、敏感的性格,一直缺少朋友。当他自己从哈佛毕业并成为大学教授,成家立业生儿育女之后,他就一直希望孩子们能够多和同学们来往,融入社会,看起来和别人没什么不同。比如他给女儿莉迪亚的礼物,橱窗里的连衣裙,是因为他认为摆在橱窗里的衣服买的人最多。
小说中的母亲玛丽琳是白种人,上大学期间爱上了詹姆斯,不顾她妈妈的反对和詹姆斯结了婚,并因为孩子的到来不得不中断了学业,而她本来是想成为一名医生。玛丽琳后来一心想把莉迪亚培养成医生,每年送给女儿的生日礼物大多都是相关的科普或专业书,还送过女儿听诊器,让女儿提前学习高年级的物理课程等等。
2、听话懂事的乖孩子有可能也是问题孩子
女儿莉迪亚从小就是个特别听话懂事的孩子,特别是因为母亲曾经离家出走过几星期,害怕失去爱的恐惧让她后来对母亲的话言听计从,一心想让母亲满意。玛丽琳给她的任何要求及建议,她总是回答“是的,妈妈”,她对父母亲送的书籍等礼物即便不喜欢也会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
父亲希望她多和同学们交朋友,她就经常假装和同学们打电话,实际上后来同学们都说和她并不熟,她在学校一般都是独来独往,只有哥哥懂得和理解她,能给她带来关心和慰籍。
她害怕哥哥离家上大学之后留下她面对一切,所以她把哥哥的哈佛录取通知书藏起来,哥哥对她的丝毫疏忽都让她特别难过。加之后来她的学习成绩逐步下滑,初级驾照也没有通过时,她不知道如何面对母亲的期望。这些都促使她在一天晚上深夜离开家,解开湖里小船的缆绳,并沉入湖底。
3、亲人之间往往以为相互了解,其实不然
莉迪亚是父母的掌声明珠,全家人关心的焦点,玛丽琳也一直以为很了解女儿,但是,直到莉迪亚死后,她的很多秘密才慢慢地被发现。
母亲以为女儿一直在写日记,所以每年都送她一个新的日记本,但是当她想在女儿的字里行间寻找蛛丝马迹的时候,却发现那些本子虽然在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但所有的本子都没有写过一个字。
这不由得不让我们反思家庭成员之间要怎样做到有效的沟通。
4、语言有时那么无力,而有时又是伤人的利器
对于莉迪亚的死,詹姆斯一家每个人都痛苦万分,这时候本应互相安慰劝解,而全家却陷入了可怕的沉默,可能也是因为担心那句话说的不对, 让对方更伤心。
但是这样一来,谁都不知道谁想的是什么,由此带来更多的疏离和误解。而当冲突爆发的时候,又会口不择言,伤人伤己。
比如,玛丽琳对詹姆斯说我以为你和别人不同。她的实际意思是我以为你比其他男人好,我以为你想要比他们好。但是,詹姆斯会错了意,一番口角之后,愤然离家。
三、关于作者及其作品
作者伍绮诗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和俄亥俄州长大,父母均为科学家的她,是香港移民第二代。
《无声告白》是伍绮诗耗时六年写就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故事编排精妙细致,文笔沉稳内敛,一经出版便广受好评,成为2014年度最具实力且众望所归的黑马,不仅跃升为《纽约时报》畅销书,还获得包括美国亚马逊网站在内的无数媒体评选出的2014年度最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