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7年,富兰克林的哥哥詹姆斯从英国回来,带来了签字印刷机,在波士顿办起了印刷所。12岁的富兰克林跟着哥哥做学徒。很快,他便熟悉了印刷业,成为了哥哥的得力助手。
富兰克林开始和书铺的学徒们打交道,并从他们那里借一些小书,但要保证迅速归还和书本的整洁。有时晚上借到一本书,次日一早就要送还,他就精神抖擞地读到深夜。
这个时期富兰克林开始学习写作。
他偶然看到一本《旁观者》,反复读了几遍,觉得里面的文章写得棒极了,很想模仿它的风格。富兰克林先把原文大意摘出来,放个几天,不看原书,用自己掌握的合适的词句,将大意还原成文章。然后拿原文作以比较,发现自己的错误并加以改正。他发现自己的词汇贫乏,而写诗为了合律和押韵,常常要找到意义相同但长短不同、声调不同的词,这就迫使他不断搜寻不同形式的同义词,并灵活运用。因此,富兰克林把一些散文改成诗,过段时间,等把原来的散文忘了以后,再把诗改回散文。
有时,他会把摘记的大意打乱,几个星期后,再把它们按最协调的顺序排好,扩展成完整的句子,拼成全文。这样做,训练了他的构思能力。再拿复原后的文章与原文比较,发现错误并修正。有时,他也会发现自己的闪光点,觉得在有些细节上做得比原文还要出色。这种想法鼓励了他。富兰克林写道:“对于当作家,我是颇有雄心的。”
富兰克林学习写作的方法,让我想到刻意练习的四个原则:
首先,明确你的高绩效的目标,我想要实现哪方面能力的提升;
其次,我们要尽可能找在这个领域中最优秀的专家,或者高手,或者经典书籍,目的是能够让我们和这个领域高水平的心理表征进行对比,获得高质量的反馈;
第三,研究这些杰出人士或者成功案例背后可能的成功原因;
第四,就是我们不断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去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