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了一段时间没写作。什么也不想写,因为我看什么都不顺眼。
看充满电的无线键盘充电指示灯还亮着,即使不影响使用,我也要将它的数据线拔掉,它那人畜无害的小尾巴不懂什么时候显得如此碍眼。拔掉数据线后不管怎么按键盘都打不出一个字,折腾半天,才发现忘记切换回无线模式。放在桌角的保温杯,我嫌弃它遮挡住了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下一秒我立马把它移到了书桌的置物架上。等我终于扫清了这最后的障碍,我有点口渴了,拿起置物架上的保温杯,喝了几口以后,又顺手把它放在了碍眼的桌角处……
眼前的东西,一瞬间都成了脑子的敌人。鬼知道脑子在想什么,以前这些东西都肆意地随处躺得横七竖八,眼睛也会对他们视而不见。而如今脑子却越俎代庖管起眼睛的事情,脑子恨不得代替双手将眼前的一切都毁灭,因为它觉得双手的速度还是太慢了,自己超频运转无时无刻地输出指令,双手只也只是执行了万分之一而已。
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进入这种癫狂的精神状态。这些书桌上的倒霉蛋们,自然只能忍气吞声的接受我对他们无端的蹂躏。我把写不出任何东西的烦闷发泄在眼前这些无辜的物品身上,如果它们在天有灵,应该恨不得自己长了一张贴满灵感的脸,或许他们也会对我冷嘲热讽道:“来来来,你走开,放下你手中的键盘,让保温杯大哥来帮你添上几处神来之笔!”
朋友闲来无事又翻起了我的旧作,她把链接发给我并问道:“这个还没写完呢?”我看了一眼标题,应该是我写的,再打开内容一看,还真是我写的。一看日期,原来是三四个月前写的,怪不得没有一点印象。真是不得不感谢朋友,百忙之中再信息的海洋里给我捞出这个我曾经的弃子,顺便还能让我听到它经久不衰的哀嚎。
“为什么不把它们写完呢?”
因为我看它们不顺眼,或许是因为它们看我也不顺眼。我再尝试创作它们的时候,要么就是中途失忆,写着写着就会莫名奇妙地盯着屏幕上的编辑器,喃喃自语道:“咦,接下来发生了什么?”要么就是懒癌发作,内心狂躁不已,“神级病,大半夜的就该舒舒服服睡起。”下一秒就不管三七二十一保存也不保存,直接合上笔记本的盖子,沉沉的睡去。
等到闲暇时分,我好不容易想起这些半身不遂的可怜虫的时候,打开编辑器一看,立马捂脸苦笑,“什么鬼东西,明明已经保存了!”看着屏幕上除了原创声明就是一大片空白,真的是难以置信,原来我还有给空气起名字和打原创声明这类如此特殊的癖好。
哈哈,终于说完了,果然是不吐不快。今天又是江郎才尽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