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广泛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基石,引领着全国各族人民共同书写美好生活的新篇章。
坚持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族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在全社会范围内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特别是在党员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加大对民族团结进步理念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树立起民族团结的意识。同时,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民族团结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民族人才交流培养。要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民族工作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民族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加强各民族人才的交流和培养,推动民族地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教育培训、鼓励各民族人才交流互访等方式,提升民族地区的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要继续推动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举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打破地域、文化、语言等障碍,促进各民族之间的深层次互动,形成共同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要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通过发展特色产业、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各族群众收入等举措,促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均衡发展,确保各民族共同享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历史的传承也是时代的呼唤。
在新时代,我们要不断推进民族工作的创新和实践。通过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推动制度创新等方式,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民族工作新路径和新模式。同时,要加强民族工作的理论研究,为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