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词叫做背井离乡,小时候学这这个词,在想,井要怎么背着走呢?要是背走了,村里其他的人要怎么喝水呢?可见,离乡不是一件好事情,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当然,这是我很小很小时候的想法。
当我知道背井离乡是背对着井,离开家乡,可能是喝不到家乡的水,我就离开家乡了。大概离开多远呢?几十公里吧。现在想想,几十公里也叫离开家乡吗?开车一个小时也用不了。
可是,那时候,对我而言,对我的父母而言,是的。我是去离家几十公里以外的地方去读初中,交通不便,没有直达的交通工具,几十公里的路,要转几趟车,对我而言,是一件很困难的事。而学校,全军事化管理,一个月,才有一天半的假期。刚去学校很不适应,从来没有住过宿舍,没有吃过食堂,从来优秀的我,不能接受自己非成绩只是班级的中等水平。
一切的一切都让我很是惶恐不安。感觉自己惟一可以做的就是努力,努力适应学校生活,努力交新的朋友,更重要的是努力提高我的成绩 ,对,正如你看到的那样,我的第一次离乡惟一的感受就是努力,很用力的那种努力。
再一次有背井离乡的感觉,就是乘坐火车来到几千公里外的城市读大学。高考的失败,让我这一次的离乡更像是自我流放。到一个没有认识的地方吧,我内心叫嚣着。没想到,这种感觉竟然深深吸引我,直到今天。
我现在依然记得走出火车站时,迎面扑来的热浪中夹杂的海腥味。我不适应热带的气候,阳光,我不适应这里的作息,我不适应这里来自天南海北的同学,我不适应这里的高消费。甚至,有几次,我都想离开学校,回去复读,但是,想想高三的压力,没有勇气再来一次。所以,我在这里,把所有的不适应变成了适应。
我以为,我是这个城市的过客,我很快就会回到那个四季分明的家乡,在一个离父母近的地方,工作,结婚生子。没想到,我在这里,一呆就是十余年,可能还会再呆下去,真正的是把他乡变故乡。
是什么把我留在这里这么久呢?无论谁问我,我都会说,我喜欢我喜欢这里的天气,这里没有冬天,我喜欢一年四季可以穿短裙。可是,我无数次认真的问过自己,真的只是因为天气吗?我无法说服自己。
这个城市,很包容。哪怕听不懂这里的方言,也从不觉得自己是个外人。话说这里的方言真的很难懂哦,好多二十岁以下的本地人都不怎么会说。这个城市有来自全世界的人,没有谁觉得自己是外乡人。这个城市有各种风味的餐馆,各式各样的私房菜,满足各个地方人的口味。这里的消费很高,但是没有太多钱也有很精彩的生活方式,毕竟,最好的东西都是免费的,蓝天白云和清新的空气。
这个城市,很美。蓝天,白云,海风,椰影,是每天的标配。在大半个中国都被雾霾包围的时候,在这个城市,可以放心的呼吸每一口空气, 干干净净的。海上日出美的让人惊心,山间看落日数星星浪漫到让人动魄。每一分每一秒随手一拍都是一帧可以做屏保的画。偶尔不开心,想要离开这里,翻翻手机里的图集,就问自己,我舍得这一切吗?我真是一个视觉系,我不舍得,至少现在不舍得
这个城市,很慢。没有早高峰的地铁,没有人山人海,没有太多的奔跑和拼命的努力。对于一个从小就用力去努力的我而言,这里一开始让我不习惯,可习惯以后,这里充满了致命的吸引力,可能是人性都是懒惰的吧,也可能是,前二十年,太努力,现在想要慢慢来。我想看每一朵花是怎么开的,每一片叶子是怎么舒展的,这一朵云和那一朵云有什么区别。
这个城市,很陌生。虽然已在这里生活了十年,但这仍然是个陌生的城市,我说的陌生,不是说我不懂这里的路,不知道哪个餐馆好吃,而是这里的人,让我陌生。
陌生,是有好处的,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这些,活在家乡的小城,是不可能的。在家乡,半各城市的人都知道你是几岁断奶几岁还在尿床,我不喜欢这个感觉。在这里,几乎每一个人都不认识,每一个人都是新的,那么每天都有机会重新开始,是不是非常奇妙?我喜欢这种陌生感。
我想,我喜欢的,不是天气,不是城市,而是感觉。天气给我的感觉,城市给我的感觉,这里的人给我的感觉。感觉,一直是个奇妙的东西不是吗?
一个对的人,就是有感觉的人,一个对的城市,何尝不是一个有感觉的城市呢?我的异乡,就是我确认过眼神,对的那个城市。
异乡,活得久了,就成了家乡;家乡,变成了原籍。交通工具变得发达,异乡和家乡的界限就不那么分明了。更多的时候,家,变成了房子的代名词。
异乡,就是一个我想把心安在这里的地方,想把井背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