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的是《大自然的语言》一课。在第一个班上课时,朗读课文前先抛出问题——本文的体裁是什么?说明对象是什么?本文是事物说明文还是事理说明文?结果是学生一脸茫然,接着是五花八门的答案。在我的不断启发下,才勉强达到了预设的结果。下课后,我反思了刚才的环节,是不是次序有问题。在第二个班上时,调整了方案。先让学生朗读课文,再问本文的体裁,学生凭自己的阅读知识较容易的判断出是说明文。接着顺势问说明对象,学生也较容易地回答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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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次序,结果是如此不同!第一种方案没有关注学生的发展。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应该是由感性到理性。先朗读课文,有了整体的感知之后,再问体裁和说明对象便水到渠成了。
关于是事物说明文还是事理说明文的问题,我准备安排到第二课时,与说明方法一起研究。原因是运用说明方法的目的为了说明事理。这样安排更合乎逻辑。
我又想起前两天我们学校七年级一位老师在上《黄河颂》时,用了同样的朗读视频在两个班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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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发学生的朗读兴趣,这位老师用了自己上小学四年级的儿子的朗读录像(点击蓝字观看视频)。在第一个班她先播放了这段朗读录像。同学们被这个小学生抑扬顿挫、声情并茂的朗读给镇住了,没有人敢在大家面前朗读了,气氛陷入尴尬。她在第二个班先让学生们自由朗读,再让个别学生在全班朗读,同学们的热情相当的高涨,这时她适时播放了那段朗读录像,一下子点燃了学生们的激情,争相举手要求朗读,同学们的精彩朗读将课堂气氛推向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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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同样的内容,不同的次序,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异。课前的预设、课后的反思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合乎逻辑、照顾学情,应该是我们遵循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