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我国历史文化的鲜活载体,维系着中华民族最为浓郁的“乡愁”,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传统村落,对传承弘扬中华文明优秀传统文化有重要意义。同时,积极推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传承,深入挖掘古村落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持“活态保护、以用促保”理念,促进传统村落物质和非物质传统文化的活态传承,增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助于推动乡村振兴。
在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中存在“多头规划”及保护利用模式单一的问题。传统村落历史文化保护和乡村发展涉及众多管理部门,各部门往往从自身工作需要出发,编制相应的专项规划,如旅游规划、美丽乡村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等,缺乏统筹安排,造成规划内容的重复和冲突,实施过程中出现反复、矛盾、浪费资源的问题,同时对古村落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和损失。各部门对传统建筑的改造和利用上存在评价认定方式的差异,给管理部门的规划实施造成一定的困难。其次,许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目标欠明确,不管村落所处区位的经济、交通和周边资源如何不足,均照搬套用其他村落的发展模式,多依赖建立博物馆和旅游开发,商业模式未能贴合村落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特色。模式趋同从而导致特色消失,甚至因过度商业化而使村落历史信息受到破坏,可持续性保护发展难以为继。
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保护传统村落遗产资源文化:传统村落遗产资源文化丰富,包括自然地貌、文化遗迹、古建筑及古树等。各地传统村落经数百千载的发展,已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只有保护好古村落民俗文化及其传承人,才能体现出古村落的地方特色及完整性。保护古村落的核心元素,才能做好古村落保护工作。
2.做好科学合理的规划:古村落的在保护性开发之前,首先是调查研究现状,对古村遗产及文化资源要追踪溯源进行分类调查、统计及研究。其次是对其原貌进行蓝图绘制。再次就是对开发保护及利用进行详细规划设计,这一项工作十分重要,其包括整体风貌与脉络、新老物质空间衔接、细节修复、观景配置等诸多方面,都需要体现特色化,又体现现代性。最后是进行开发经营的投资预算。
3.完善制度,智慧管理:加强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建议成立保护管理委员会,并以委员会为基础,设立涵盖领导集体、职能部门、专家团队、操作主体等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联合工作机构,即古村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同时,要进一步强调各级政府及规划、住建、国土、旅游等部门在古村落保护利用方面的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相互协作、条块结合、整合力量,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古村落保护利用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指导将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