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基督教,应该说和我还是有缘分的,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家人中并没有真正信仰宗教的,但在高中的时候我自己买了很多关于基督教和佛教故事的书,有一年在大街上看到有人卖基督教相关的石膏雕塑,我一见心喜就买了好多个。上大学后,身边有许多朋友是信仰基督教的,我也去听过礼拜,读过牧师推荐给我的书。
认真回想起来,基督教中关于“原罪”的概念是我思考最多的一个问题,而随着时间的成长,对“原罪”的理解也一直在发生变化。
在最开始的时候,我对“原罪”的概念是抗拒的,但不是否认。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如果是否认的,我就不会把这个问题一直留在心头,比如说如果有人说我是一个女人,我会直接嗤之以鼻,因为我完全的清楚真实的答案,也不会把这个疑问一直留在心里。那为什么说是抗拒的,因为那个时候的我总是在想,就算是先祖犯下的罪业,凭什么需要我来赎罪,先祖是先祖,我是我,我不愿意去为我之外的人去承担任何的罪责。
第二次对“原罪”进行思考时,我开始意识到,我们的本性让我们不愿意去承担更多的责任,我们重来不愿意去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一定会在无意识中犯下许多罪业,比如无意间的某句话伤了别人的心,比如误会了别人,我们意识不到这些自己亲手犯下的罪业,但不代表我们无罪。
第三次对“原罪”进行思考,是在真正开始学习佛法以后,佛说轮回,佛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作者是,佛说情不重不生娑婆,爱不深不堕轮回。所以说我们的罪业不仅仅来自于今生,更多的来自于前世,我们罪业的对象不是上帝,而是自己,我们不是为别人去承担,我们都是在为自己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