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基本)自然权利简称人权。
一些理论家把人权分别出高低来,叫高人权和低人权。高低是相对的说法,那么以什么标准来区别呢?
假如以基本人权为界线,高于界线的人权往往就成为特权,低于界线的人权等于没人权。
假如以基本人权的完整性来区别,似乎又不是高低之分,而是有无之别。
现实中作高低区分的理论家所说的高人权往往是一些特权,没有此特权即为低人权。所以我觉得他们所说的高低人权不是一个真问题,把特权说成是基本人权本身就是一个假问题。
人的(基本)自然权利简称人权。
一些理论家把人权分别出高低来,叫高人权和低人权。高低是相对的说法,那么以什么标准来区别呢?
假如以基本人权为界线,高于界线的人权往往就成为特权,低于界线的人权等于没人权。
假如以基本人权的完整性来区别,似乎又不是高低之分,而是有无之别。
现实中作高低区分的理论家所说的高人权往往是一些特权,没有此特权即为低人权。所以我觉得他们所说的高低人权不是一个真问题,把特权说成是基本人权本身就是一个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