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博会的书展现场,它跻身在那些设计考究、装帧精美的世界名著当中,显得不那么起眼。尤其它以书脊对着读者,看不到封面,只能看到书脊上的名字——《伙计》,它也就真如一个“伙计”,沉默在不为人知的大多数里。作者名叫伯纳德•马拉默德,是位美国作家。这个名字我感到陌生,但书的简洁而大气的封面吸引了我。译林出版社出版的这个系列,我已经有了好几部,都是我十分喜欢的,尤其封底上摘录的一段话更是引起了我的注意。
“岁月流逝,他既没有发财,也没有人同情。他能怪谁呢?命运不作弄他的时候,他却作弄了自己。关键在于正确的抉择,而他却作了错误的抉择。即使选对了,到头来还是错”。 仅凭这段话,我相信这一定是一部好书。
整部书没有章节,近二十万字一通到底。按说这种书读起来容易觉得累,然而《伙计》却没给我带来这种感受。我几乎是一气读完的。
这本书也曾译作“店员”,说的是一个犹太移民莫里斯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小镇上开杂货店的经历。全部故事基本是以这个普通的小店为背景,铺开了两条线,而这两条线又在发生故事的同一个地方紧密缝合在一起。
店主莫里斯勤劳善良,他为卖三便士的面包给一街坊妇女,每天早晨六点摸黑起床,从不间断;为还给顾客一个被遗忘在柜台上的五分钱,他顶风冒雪追出几个街区;傍晚别的店铺已关门,他却守候那些必须准备早餐的顾客从他的店里买了东西后,才肯关门;自己生活清苦,却还时常赊账给穷人……然而,他与人为善的一生,却毫无结果,到头来,连养家糊口都做不到。儿子夭折,仅剩一女,因家境窘迫而不能上大学,不得不出去工作补贴家用。这也就引出了第二条线——美丽的女儿海伦,一个有志向有个性的姑娘。她不甘心走父亲的路,“她一定要为自己干一番事业,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但她的理想却始终被现实所限制,她挣扎、痛苦。这个时候,意大利血统的流浪汉弗兰克走进了她的世界。弗兰克是个穷困潦倒的孤儿,来到纽约谋生,最后却流落街头。他在坏朋友沃德的诱迫下,抢劫了莫里斯。然而在他走投无路饥寒交困之际,却是莫里斯收留了他,让他做了店里的伙计。弗兰克深深感到了良心的不安和自责,为了获得心灵的救赎,他竭尽全力帮助莫里斯经营杂货店,使一度萧条的店铺变得生意兴隆。弗兰克爱上了海伦。在善与恶的激烈碰撞中,在自我牺牲和追求肉欲的冲突下,在忏悔和爱情的徘徊里,他克制并完善了自我,从奉献和牺牲中得到了灵魂的净化。
小说给我们留下了这样的结尾。
一场大雪过后,年迈的莫里斯担心来买东西的人滑倒,在寒冷的夜间出门铲雪,得了肺炎,最终死在他的好心肠上。弗兰克继续苦苦支撑着莫里斯的店面,并希图用自己的苦行圆海伦的大学梦。莫里斯死后,海伦有过一段内心独白,“爸爸是个老实人,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无法生存,那么老实有什么用呢?”我想,这应该是作家借海伦之口对这个世界的发问。
出生于美国犹太家庭的马拉默德一生平凡,生活甚至是索然无味的,连他的出版商都不愿给他出版传记。然而,正是这位生活平凡的犹太作家,却“在纽约移民粗俗难懂的土语中发现了一种交流的创造性,他是一位神话的创造者、寓言作家、精美格言作家。”(索尔.贝娄)
我敬重并崇拜所有关怀底层的作家。马拉默德把他的小说提升到人性和道义的高度,这就使他的作品有着触及心灵的魅力和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