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天性(节选)
自从人类意识到“自我”之后,他的内心便开始产生一种微妙的集体意识。那是人与人之间相当微妙的关系,非因功利而生,而是为了认识真理存在;也不是人与人的累加,而是一种总体的生命价值。人类察觉到在这种共同体精神中隐藏着一种能让人牺牲一切自我的神性精神,借此人们体会到在有限的自我之外存在着更崇高的意义,即无比珍贵的自由。
人类通过宗教信仰来表达他对集体意识的虔诚,比如为诸神冠以名号,就象征了一种宗教表达,这也是为什么人类早期的神明都具有部落性的原因。伴随着人类共同体的意识逐渐提高,神在人生活中的意义也逐渐重大起来,这也从侧面告诉我们,敬拜神明的真理和人类整体的真理是一致的。
梵文中宗教被称为达摩,意指能将四面八方的人们凝聚在一处的能量。字面上的含义通常是这种事物的属性,即它所拥有的基本性质;拿火举例,热就是它的基本性质。
宗教的存在依赖于人们对永生之人的信奉,并努力陶冶自身、以具备永生之人的德行。假使人类出生伊始就拥有这些美德的话,那宗教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人类在诞生之初,只是为了满足原始的生理需求;但在内心深处,一直隐隐有一股更高级的意识在涌动,那便是人性的普世追求。宗教在这里就是起到调和人类的原始性和普世追求之间的矛盾,使前者逐渐听命于后者。就算我们给予永生之人不同的名号,并对其样貌有千奇百怪的幻想,但只要我们笃信它,宗教的力量就会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