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就是诉讼过程的行为准则。

合议制、回避制、公开审判制、两审終审制。

其中回避具体程序: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书记员和执行人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上。

审判人员: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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