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教育家伊安凯洛夫曾说过:“没有惩罚就没有教育”。在很多情况下,适当的惩罚对孩子是很有必要的。但惩罚一定要讲科学,过度的、不正确的惩罚就会让教育孩子的意义适得其反。如果孩子对正确的规则进行了挑战,或者违背那么必要的惩罚就必须要有,尤其是对一些危险的行为,一定要给予孩子一定的惩罚警戒。
惩罚危险行为,托德老师告诉我们可以采用4个原则:惩罚及时,针对性强,情绪平稳,说理简短。
首先,你发现孩子有危险行为的形象要立刻进行惩戒,不要拖到几个小时以后,甚至第2天延迟惩戒效果会大打折扣,要及时的惩罚,更容易让孩子把错误和受罚原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第二,惩罚的目标要明确,不能含糊与笼统。我们不能总说:“你不听话,我就惩罚你”,要具体说出不听话的原因,不听话造成的后果。
第三,情绪要平稳。很多家长常常会陷入带着情绪去惩罚孩子,这样很容易把握不好惩罚的尺度,甚至会变成了侮辱或伤害孩子。所以在惩罚之前,先通过冷静的自制力来克制一下自己。
最后,在惩罚的时候你要解释的简明扼要向孩子说明什么错误,导致了现在受到惩罚,没必要长篇大论。因为如果孩子犯错了,你说的太多话,让孩子很容易云里雾里,找不出真正犯错的原因,所以指出孩子的错误要简明扼要,直击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