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这个世界真的是一种理性存在,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那如果我们种下一堆说不清的东西,会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呢?有人可能觉得什么都结不了,有的人觉得可能这个问题根本就是一个荒诞的问题,笑而不答。那么阿尔贝加缪在《局外人》这本书中就为我们展示出一种可能性。
什么是荒诞?《局外人》这本书的第一句简直可以作为荒诞这个词的最好注解:“妈妈今天死了,也可能是昨天,我不知道”。在我读过的这些小说中,能与这个开头相媲美的,也就属马尔克斯老爷子在《百年孤独》里的那个开头了。可能你看到这里还有点摸不到头脑,那我们可以先回答一个问题——一个人如果连母亲是哪天死掉都不知道,那他到底爱不爱自己的母亲?
这个问题毫无疑问只存在两个答案:答案一,他不爱他的母亲。这可能也是大多数人以社会主流的价值观为基础做出的判断。那好,顺着这个答案,他不爱他的母亲,他不孝。可是,这里就有一个新的问题,不知道自己母亲何时死掉,是否一定与爱不爱自己母亲有关?假设确实有关,他不爱自己母亲,他不孝。那一个不孝的人,是一个好人还是一个坏人?相信无论东西方的价值观,都会认为一个不孝的人应该就是一个坏人。那好,如果这个坏人,做了一件犯法的事情,法官和陪审团在量刑的时候,自然会把一个人是否是坏人考虑进去,从而导致量刑的轻重不一样。对于一个好人,可能会觉得是无心之失,量刑就以挽救为目的;对于一个坏人,可能量刑的时候就会以惩罚震慑为目的。可是,从这个结论回溯到最开始那个问题,那变成一个人是否知道自己母亲是哪一天死掉的,直接导致了他犯法以后所受到的惩罚。这太荒谬了吧?怎么一个建立在理性,以法律道德为约束的社会,会产生这样一种很没有理性的结果呢?阿尔贝加缪在《异乡人》中就写了这样一个看上去非常荒谬的故事。主人公默尔索,在母亲去世后不久,在度假时因为朋友的事情枪杀了一个首先攻击他的人,本来这件事情可能罪不至死。可是就因为检方举出了默尔索在母亲葬礼期间显得“不悲伤”这件事,并且证明他其实就是一个冷血的人后法官和陪审团被说服,并且判了他死刑。尽管,默尔索自己内心很怀念他的母亲。一个人,最终被判死刑,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因为他在自己母亲的葬礼上打瞌睡,喝咖啡,没流眼泪。这本身已经很荒谬,然而,更加荒谬的是,一直坚持说出自己真实想法的默尔索,反而被一群夸大其词的人送上了断头台。这究竟是为什么?
从《人类简史》以及《想象中的共同体》中,有一个观点,就是人类社会建立在很多虚构的事情上面。比如说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人更容易结成一个团体,而且这个团体的范围随着外界环境不同会变大或者变小。比如两个毫不相识的中国人,如果在非洲某个小国相遇,毫无疑问他们会比和其他国家的人相比,更容易成为朋友。如果这两个人来自同一个省,或者同一个城市,比如说都来自西安。那两人之间的亲密程度估计就更上一层,面对一些事情时就更容易站在同一战线。可是,这两个人,如果在西安街头遇见,可能连多一秒钟都不愿意搭理对方。这就是一个挺奇特的现象,两个人没有变,仅仅是因为相遇的地点变了,结果却大相径庭。这是因为两个人在非洲相遇的时候,他们会因为两个人来自同一个地方而虚构出一种关系,好像他们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但是实际上两个人从DNA的角度看,风马牛不及。另外,所谓的地点也仅仅是人为的一种观念。比如两个相邻的村子,中间隔着一条河,两边就很容易各自形成一个共同体。但是,谁又说不能让一个村子的边界越过那条河呢?
话说回来,所谓的孝道其实也是观念上的产物。既然是观念上的产物,那根据这种观念上构思出来的东西去判断一个人的好坏,生死,那岂不是非常奇怪。这种依靠某个虚构的观念来判断一个人我们其实再熟悉不过了,二十四孝里面那些家伙,以今天的观念来看 不就是神经病加变态吗?
扯远了,回到那个问题,这个人不知道他母亲什么时候死,他到底爱不爱他的母亲?现在给出第二个答案:他爱他的母亲。可是,从我们的角度看,这更加荒谬。一个人不知道,或者说不关心他母亲什么时候死的。怎么会是他爱自己母亲的表达呢?其实,这个问题还有第三个答案。也是加缪想借助主人公表达出的那个答案,那就是这两件事压根没有关系。可是,加缪自己也很明白,这样的答案实在太过惊世骇俗,
突然想起几年前那个药家鑫案件,最后人们议论的焦点不是药家鑫犯的罪该不该判死刑,而是从他的教育,平时的行为举止等方面来证明他其实本来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不是还有某歪嘴面瘫的名人说他杀人时动作源自他练习钢琴时敲击琴键吗?从这件事情看来,你以为加缪写的很荒谬,其实这样的荒谬到处都是,因为观念的力量到处都是。从某种意义来说,《局外人》其实正是我们大多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