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历史》翁贝托·艾柯【意大利】编著,彭淮栋译。
最先被吸引,打算读这本书,一是为标题,而是因为书中附有大量印刷精美的图片,许多图片我从未见到过,期望从书中了解关于“美”的知识,并能够学习一些欣赏美术作品的知识。
导论中,作者明确提出“美与善是密切相连的一回事”的观点。进一步说明,“我们不仅将我们喜欢的事物界定为好的和善的,也把我们希望拥有的东西界定为好的和善的。”至于为什么此书只援引艺术作品作为史料的原因是“古往今来,是艺术家、诗人、小说家向我们述说他们认为美的事物,而为我们留下美的例子的,也是他们。农夫、石匠、烘焙师、裁缝师也制作他们认为美丽之物,但其中只有非常少数能留存于世(瓶罐、牲口栖身的建筑、一些衣服)。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片言只字告诉我们,他们何以认为那些东西美丽,或者,向我们解释自然之美对他们是何意义。”
同时也注意到:“同一时期,画家与雕刻家歌颂一种美的典型(人、自然、观念),文学家却歌颂另一种典型。”比如,举例说“下一个千年,火星人蓦然碰见一幅毕加索的作品,以及毕加索同时代的爱情故事里描写的美女,这位火星人将会何其诧异。他不会明白这两种美的观念有何关系。”
全书章节为:
第一章:古希腊人的审美理想
1. 缪斯的合唱
早期希腊人对美是有了解的,只是他们所了解的美与传达美的各种艺术结合,使美本身并无独立地位:在颂神歌里,美是宇宙的和谐;在诗,美是使人欢悦的魅力;在雕刻,美是作品成分的适当配置与平衡;在修辞,美是恰当的音声节奏。
2. 艺术家的“美”观
希腊人将千姿万态的活生生人体综合,从中寻找一种理想的美,肉体与灵魂圆谐的美。
3. 哲学家谈美
苏格拉底点出至少三个审美范畴,有意从思想观念层次建立艺术实践的正当性。三个范畴是:理想美,将自然之局部混融而再现自然美;精神美,透过眼睛表现灵魂;以及有用的或功能的美。
第二章:阿波罗式与戴奥尼索斯式
1. 德尔斐神
宙斯规定万物有其适当的尺度与公正的分限:人间的治道因此而有一种能够量度的和谐,而这和谐表现于德尔斐神庙墙上四则圭皋之中:“至美即至公”、“遵守界限”、“毋骄傲”、“毋过度”。希腊人的审美意识即建立于此四条规则之上。
2. 从希腊人到尼采
古希腊人认为,表现美的是视与听,而非触、味、嗅,视觉与听觉使对象与观者之间能保持距离。静穆的和谐,在古希腊作“秩序与节制”解,尼采称之为“阿波罗式的美”。但这种美也是一道障幕,用以掩盖一种破坏宁静的戴奥尼索斯式的美。此美并无明显形式,而是超越表象。这是一种欢喜而危险的美,为理性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