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我,你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我想我会回答说:当项目遇到瓶颈时。
好比我们开车在路上,我前进的方向是绿灯,但我只能一动不动,因为这时四面八方的车也都动不了,这个路口交通瘫痪了,被车辆堵得严严实实的,没有一个出口。这时,交警来了,他指挥一些车往前进,一些车往后退,或者大家挪一挪身子,让出一条通道出来,然后先只允许一个方向的车子往前开动,看差不多了,再让另一个方向的车子向前开,等路口淤堵的车子都开走了,才恢复交通灯管控。
项目管理就类似这个交警和交通灯的作用,项目执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因各方利益出现冲突而使项目停滞不前的时候,项目经理要充当一个负责任的交警,疏通堵塞路口,让有的利益方往前进一点而有些往后退一点,或者大家都往边上靠一靠,把各自前进的路口拓宽一点,围绕着成本、时间、质量、合作关系的最优解往前进,沿着彼此共赢持续合作的方向行驶,这显然是有成果的项目管理过程。
对于项目经理来说,疏通堵塞路口的关键是要能分析出堵塞的根本原因,找到各方利益共赢点,然后各个击破,说服某方退一步或某方进一步,让合作能继续进行下去,同时又能确保项目交付结果满足成本,时间,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最优解。
今年,我有一个典型的疏堵经历,客户接受了我们交付的样品,但大货时却怎么样不肯认可产品,甚至有高达90%的产品被他们判定为不良品,要求按他们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补发更换,我跟客户及内部多次沟通后,发现导致这个问题的源头是双方的质量标准不一致,而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这个产品的质量标准,这就给了双方争辩和冲突的利用。
我方认为:你们接受了样品,即是接受了样品所代表的质量标准,所以大货按照样品的质量标准供货没有问题,而且对方应用的外观检验标准不适用于本次功能性标准,这个产品可以满足正常的工艺生产要求,如果客户坚持用按外观标准判定合格以否,那我们无法供货。
客户方认为:合同中没有就质量标准达成共识,大货时我们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此类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也就是说外观标准达标才能判定为合格。
经解释与沟通,我让客户认识到这个产品功能性与外观性标准的不同,也引用了这个产品应用的历史数据与其他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再加上他们此前接受样品的行为给了我们一些回旋余地,这些都让客户打消了原来对这个产品的担忧,同时,我也说服内部尽可能的按照客户要求做了一些改进,最终,双方继续保持合作,为这个项目顺利交付奠定了坚实的关键一步。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表达了希望与客户保持良好合作的初衷,以及我们愿意采取积极的行动提供另客户满意的产品,另外在推动内部做改善措施时,也得到了公司高层的支持和推动。
项目遭遇瓶颈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以专业精神和坦诚合作的良好初衷来疏通各方利益冲突,是项目经理必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