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延伸是个陷阱,他会削弱你原先在顾客心智中建立的定位。因为在顾客心智中的是企业的产品而不是这个企业本身。就像可口可乐,我们都知道它是一种软饮料,但其实他还是一个公司,在顾客的心智中,可口可乐就是可乐的代名词。当一种产品成为了顾客心中某类产品的代名词时,再去在此基础上延伸产品,就会削弱其原先在顾客心中的定位。顾客就不再认为可口可乐是可乐的代名词了,因为叫可口可乐的还有别的产品。
品牌延伸可能会使顾客混淆你的不同产品。
当企业想要在相似产品上进行延伸时,由于产品类型相近,人们很可能会混淆这两种产品,从而造成产品定位不清。
竞争对手推出品牌延伸产品,往往对你是一次机遇。给品牌延伸产品配以全新的名字,就有机会获得成功。
品牌延伸短期会因为广告宣传而盈利,但长期下来,会损害原有品牌的定位。
比如大众汽车,很早之前它主打甲壳虫型经济实惠小型车,在美国占据了60%多的市场,但当它后来又推出大众牌大型奢华汽车时,它的市场只有20%多。后来大众汽车又重新回到甲壳虫市场,它的市场份额又占据了美国百分之70多的市场。
这是因为人们心中早已经把大众定位为了经济实惠、务实不奢靡的代表。所以当大众推出了奢华汽车时,他在人们心中的定位轰然倒塌,导致销量不佳。
正确的做法是开拓一个新的品牌,在顾客心智中重新建立一个定位。
那么,品牌延伸的原则是什么呢?
1、预期销量:销售潜力大的产品不应该使用公司名,销量小的应该用。
这是因为销量大的产品它在顾客心智中的定位也同样强大,如果延伸则对原品牌损害过大。
2、竞争格局:无竞争的市场不应该使用公司名,竞争激烈的市场应该用。
因为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强大的品牌效应会更强。顾客在很多产品中,往往会倾向于选择大品牌的产品。
3、广告资源:有打广告预算支持的品牌不应该使用公司名,预算小的应该用。
有很多广告预算的公司,可以通过新品牌的建立和宣传来增大新品牌在顾客心智中的定位。
4、产品凸显性:突破型创新产品不应该使用公司名,货品化产品应该使用(如化学品)。
创新的新产品因为是第一个,所以具有天然的优势。这个时候要利用他的天然优势,使这个产品能够第一个进入顾客的心智,而不是被原先的品牌影响。
5、分销渠道:在货架上销售的产品不应该使用公司名,由销售代表推销的产品应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