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市场主体而言不可缺少。在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当口,优化营商环境对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治理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多措并举,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从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典型案例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目无法纪、徇私枉法、作风不良,侵害了市场主体和群众利益,破坏了亲清政商关系。对此,必须予以坚决查处,打通影响营商环境的梗阻。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也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侧面反映。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种阻碍决策实施、影响政策落地、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清廉企业建设等贯通起来,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助推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面对新情况新要求,要压紧压实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同向发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系统性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要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同频共振、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要把营商环境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督促各级党委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同部门、行业、领域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擦亮监督探头,善于发现惠企政策执行“温差”“落差”“偏差”,以及阻碍企业发展梗阻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要下沉企业一线,认真倾听需求呼声、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急难愁盼,找准营商环境中的堵点、卡点,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作用。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的不公平、不诚信、不依法、不尽责、不廉洁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要把案例资源变成警示教育资源,通过拍摄警示教育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促进党员干部引以为戒、醒悟知止。以有力有效监督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和制度性漏洞,让干部作风更好、营商环境更优、群众满意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