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理解的自由,是可以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没有约束,没有管制。后来稍加懂事一点,便觉着,这些自由岂不是目无法纪,视伦理道德,法律为无物?
于是又升级了一款自由的定义,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随心所欲的行事,说话,对不喜欢之事可以说不,对不喜之人可以不理,然而对于这样的理解,我们依然会陷入困顿。这种自由如何实现,做财富第一人?做权利第一人?但是依然会️需要妥协的时候。而且似乎好像不能一以贯之?
所以我们又理解自由是相对的,在一定的框架范围内,行喜欢之事,言所想之物。比如周六可以安心的睡个懒觉,没人叫醒,周末可以熬个通宵,打游戏。于是当父母对我们的行为加以干涉管教之时,我们又扬言毫无自由,内心想要远离父母的唠叨,与说教。
最近读了邓晓芒的人论三题,提出了一个对我来说很新颖的观点。自由是道德的自律。当你认为你行事时,无需承担因为行事所带来的后果便可称之为自由。
通宵打游戏需要承担第二天起不来,身体过度疲劳的后果。所以自由意志需要负责。
另外就是所行之事是终身不受限制还是一瞬不受限制。如果终身不受限制,则是普遍规律,而只是瞬间的不受限制,那么就会因此受到后果的牵连和限制,就变得不再自由。
比如干坏事一时爽,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所以人要从时间上考虑自由,能够一贯的自由,才是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