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两次恋爱,现在是空窗期。因为工作原因,专业法律,在法院工作两年,现在在律所上班,看到了太多的离婚案件,忍不住想感慨一下。
提起离婚的一方大多数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家暴、出轨、生活作风有问题、冷暴力、不顾家等等,从来没有一个女性说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要求离婚的,这都是附带的离婚原因。
开庭时,男方说你同意我的条件我才离婚,有两位女方都明确说了:只要能离婚,咋的都行。然后给男方钱,让他同意离婚。
女人真的是一个感性动物。有了债务,我们可以一起还,但你作风不好,我是绝对不能忍受的。两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几个月的冷暴力,换做任何女人都无法接受吧。
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良配。婚后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双方都是一体,便不能再随随便便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