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我都要死了,你让我觉醒前世记忆?
本文为部分章节,全集在文章末尾处
主角:林寻安妙汐
小说简介:她有白月光,却不能和白月光在一起,无奈之下只好找了他这个合约替身。他拿着工资,为白月光做饭,两人相处的挺和睦。却没想,合约快结束了,他得病了,只剩下两个月的寿命。这时的他,还意外觉醒了前世记忆,这记忆还没啥用……没办法,他还是好好想想下辈子怎么投胎吧。可是,合约老婆这时只想假戏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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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内容试读———
“你不是不差,你是很差!”
女同事丝毫没有给他面子。
“邓萌!别以为你自己多优秀,快奔3的人了,还单身呢!”
“你...信不信我抽你!”
同事们吵闹起来。
“对了,辉哥,怎么没看到路漫漫?”
林寻看向旁边空着的工位。
路漫漫是刚来不久的新人,入职以后她上班都十分认真,每天都是准点到达,从来没有请过假。
“我也正纳闷呢,听王哥说她好像请假了吧?”
邓辉看了看也摇了摇头。
整个上午,路漫漫都没有出现,直到下午,她才姗姗来迟。
但她仿佛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句话不说提着包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怎么了?”
看着路漫漫的样子,林寻忍不住开口询问起来。
往常路漫漫都一副活泼跳脱的性格,如此沉默寡言完全不像她啊。
难不成她遇到什么困难了吗?
路漫漫看了林寻一眼,侧过头去没有回答。
随后她又站起身,走到旁边邓辉的位置上。
“邓辉,你出来一下,我有话问你。”
“找我?”
邓辉一脸懵的指着自己。
“没错,就是你!出来!”
说完路漫漫朝着门口走去。
“什么情况?阿寻,她不是平常跟你最熟吗,找我干嘛?”
“我哪知道?”
林寻摆了摆手。
刚才看路漫漫好像不想搭理自己的样子,难不成自己什么时候得罪她了吗?
“我先出去看看啥情况。”
随后邓辉也蹑手蹑脚走了出去。
看着路漫漫怒气冲冲的模样,邓辉心中十分忐忑。
别看她是个小姑娘,打扮得也十分秀气,但在公司是出了名的硬茬,就连领导她都敢当面硬怼。
走到门口,路漫漫转过身来。
“什么时候的事?”
路漫漫脸若冰霜,语气都散发着一丝丝寒意。
“啊?什么?”
“我说林寻他心脏病是什么时候的事?”
闻言邓辉心中咯噔一下。
坏事,路漫漫是怎么知道的这件事情?
当时林寻特意拜托他对这件事情保密,这件事情应该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啊?
除非是她自己去医院打听出来的,但是也不对啊,整个海浦市那么多的医院,她是怎么知道哪一家的?
就算知道,医院也不可能告诉她这种私密的事情啊。
“发什么愣!说!”
路漫漫再次重复。
“什么?心脏病?不...不知道啊...”
邓辉眼神躲闪,一会挠头一会摸鼻子。
“你是说阿寻得心脏病了?不可能啊!这小子我看他吃嘛嘛香,你会不会搞错了?”
“装,你接着装!”
看着邓辉的模样,典型的撒谎表现。
“你说不说?不说我自己去问林寻!”
“别...漫漫你这是干啥,阿寻他....唉...”
事到如今,邓辉也深知隐藏不下去了。
“一周前他就突然感觉心脏疼,去医院查了之后就发现了,医生说他可能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了...”
“这小子说怕让朋友担心,所以不让我跟同事们说...”
“怪不得!你早就知道了,就是不告诉我!”
消息确认,路漫漫捏紧了拳头。
“你别生气,你知道阿寻这小子的性格,他从来不希望朋友为他担忧,更何况是这种事情...”
“阿寻他还说了,辞职后就好好陪陪亲人,等他死后就把遗体给捐了,这样他也能够帮助到更多的人...”
“遗体捐献?!”
路漫漫愣在原地,瞳孔一紧,瞪大眼睛。
到这个地步,他都始终还在考虑帮助其他人么?
那为什么没有人来帮助他呢!
想到这,路漫漫顿感眼睛一酸,眼中水雾升腾,泪水即将滑落下来。
很快她又努力的平复了一下情绪,继续问道,
“还有救吗?医生怎么说?”
邓辉摇了摇头,又叹息了一声,
“早就问过了,医生说这种病情很难控制,以现在的科技水平没办法治疗,只能够通过药物减少发病的痛苦。”
“难不成就眼睁睁的看着林寻去死吗?你是林寻最好的朋友,你就这么忍心吗?”
面对路漫漫的质问,邓辉显得很无助。
“你说得对,我很难看着他去死,但是这就是事实,生老病死谁都没办法,对不起...”
“我知道你很难过,我当时得知消息何尝不是如此,但真的没有办法...”
邓辉抽出一根烟下意识的想要点燃,但看了看路漫漫又放弃了。
“他的亲人呢?为什么没有及早带他去检查!”
“亲人?他除了有一个奶奶,哪来的亲人...”
邓辉苦笑一声。
哦对,这时路漫漫才回忆起来,曾经林寻跟她说过,他其实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被奶奶收养长大。
“很可笑的是他的女朋友,阿寻都这样了每天还在家做饭洗碗干家务,简直不是人。”
说到这,邓辉有点激动。
“你说的是安妙汐?”
路漫漫脑海中浮现出一个高冷绝美的丽影。
公司同事都知道,林寻有一个总裁女朋友,因为这件事情,很多同事都很羡慕他。
“她对外的口碑都不错,上次慈善大会还带头捐赠了一千万给贫困山区,怎么可能...”
“呸!”
“这些有钱人最会作秀了,你又不是不知道,背地里面指不定什么样子呢!”
“我看她就是把阿寻当做一个工具人,每天在家就跟保姆似的,不是做饭做菜就是收拾房间,你说说这是正常的男朋友?”
邓辉越说越气愤,
“就连他奶奶生病,安妙汐都从来没有去看望过,甚至他奶奶都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个人,这个女人心真的狠。”
“那林寻为什么不离开她呢?”
路漫漫一脸震惊,这些事情她从来不知道。
她一直以为林寻和安妙汐是一对很幸福的情侣,没想到之间还有这样的事情。
邓辉耸了耸肩,道:“谁知道呢?阿寻这人就是心太好了,对待感情也十分负责,可能他不想辜负安妙汐吧。”
“要不漫漫你去劝劝阿寻?我一个大老爷们劝不动,你这样的美女去劝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沉默片刻,路漫漫没有多说什么,她得到了想得到的答案,转身回到了公司内。
路漫漫缓缓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
“怎么了?是不是最近遇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
林寻笑着询问。
看着林寻的笑容,宛如春日里穿透云层的暖阳,柔和而明亮,每一丝光线都带着融融的暖意,能驱散心底的阴霾。
“为什么不告诉我?”
“什么?”
林寻感觉心底突然一紧,难不成邓辉跟她说了?
正好邓辉也从门外走了进来,看着林寻盯着他,眼神仿佛想刀了他一般,吓得他急忙低着头默默地走到座位上。
“对不起...”
又是对不起,为什么每次都想着其他人,你就不能为自己想想吗,笨蛋!
“你有什么愿望吗?”
突然路漫漫话锋一转。
“愿望吗?”
林寻陷入了沉思。
他的愿望太多太多了,可都没办法实现了。
“能办到的有吗?比如想去某个地方?或者见什么人?又或者想要什么东西?”
“没有...”
“好吧。”
听到林寻这么说,路漫漫也沉默了。
很快就到了下班点。
王悦率先带头站了起来。
“时间差不多啰!咱们准备准备出发吧,我已经在妙味轩订好了位子。”
“妙味轩?那可是海浦市一流的餐厅啊,这次王哥真是下了血本了啊。”
“听说人均消费都是500多,王哥太够意思了!”
“难得王哥请客,非得把你吃破产不可!”
“应该的应该的,这段时间都靠大家一起的努力,放开肚皮吃!”
王悦笑着摸了摸鼻子。
“走走走!咱们吃大餐去!”
邓辉一米八的高个子,平常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研究美食,听到大餐早就馋的流口水了。
“阿寻,走啊,愣着干嘛?”
“我就不去了,家里面还有点事...”
林寻尴尬的摇了摇头。
他还得回去做晚饭,昨天就跟安妙汐请过一天假,这次再请的话就有点不太好了。
虽然距离合同结束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但只要合同在一天,他就会干好自己应该干的事。
“你能有什么事!走吧,大家难得聚一次。”
“对啊对啊,你都要离职了,还不跟同事们聚聚?真走了下次再见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同事也都围了过来。
“这...”
想想也是,可能以后也都没有机会跟同事们相聚了吧?
“我先问问吧...”
林寻决定还是征询一下安妙汐的意见。
“问什么问!你怎么跟个妻管严似的,那个女人都不怎么关心你,你还关心他干嘛呀。”
邓辉皱着眉头,一只手耷拉在林寻的肩膀上。
“辉哥你误会了,我还是跟她说一下吧。”
说着林寻掏出微信准备问一下,结果就看到了安妙汐发给他的消息。
“晚饭不用做我的,我在外面吃。”
她今天不在家吃饭?
也是,估计是跟顾锦年约会吧?
这样也挺好,跟同事聚聚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怎么了阿寻?愣着干啥?”
林寻快速的回复了一个“好”字。
“没什么,我跟你们去吧!”
“这就对了嘛!走走走!”
“出发出发!我早就饿了!”
同事们纷纷朝着门口涌去。
“咱们打车过去?妙味轩距离咱们公司挺远的。”
“辉哥你不是有车吗?我们坐你的车去不就行了吗?”
林寻疑惑的询问。
“害!别提了,我表哥今天相亲,车子被他借走了!”
“那只有打车了。”
“不用,坐我的车吧。”
耳边传来路漫漫银铃般悦耳的声音。
“不是,你还有车?”
邓辉和林寻吃惊的看向路漫漫。
她年纪比两人都小一些,而且是大学毕业就加入到这家公司了,按道理说难道不是应该没啥钱的吗?
“你该不会是一个隐藏的富二代吧?”
邓辉一拍脑门,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别瞎说,算不上富二代,顶多家里面有点宽裕而已,就是一辆代步车,好了,别说这么多了,咱们赶紧过去吧,要不然他们都吃上了咱们还在路上呢。”
说完路漫漫招了招手,示意两人跟上。
“哦对!现在下班的高峰期,人肯定特别多,走走走!”
当林寻两人看到路漫漫的车子时,他们才发现自己小了,格局太小了。
“这就是你说的代步车?”
一辆崭新的红色奥迪A7停在车库。
“这辆车的落地价应该在60万左右吧?卧槽,还说你不是富二代?”
路漫漫白了他一眼,按了一下车钥匙,打开驾驶座坐了上去。
“废话少说,上车。”
整个车子里面有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闻着让人十分惬意。
车后座还有几个可爱的小动物抱枕,十分可爱。
看不出来,路漫漫居然还喜欢这种。
没多久,众人都来到了妙味轩餐厅。
踏入妙味轩餐厅,高级的氛围扑面而来,从精致的装潢到有礼貌的服务员,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尊贵与非凡。
其风格复古而典雅,木质的桌椅散发着岁月的韵味,墙壁上悬挂的古典画作仿佛诉说着过去的故事,华丽的吊灯洒下柔和的光线,映照出餐具上的精美花纹。
“我看到了好多好吃的!阿寻你看那边!”
邓辉拍了一下林寻,示意他往前面的拐角看。
那边是一处食材存放处,数个玻璃柜里面装的全部都是新鲜的海鲜。
有大闸蟹、梭子蟹、皮皮虾、石斑鱼、澳龙、生蚝...
“看着我都饿了!等会我得到撑回去才行!”
“瞧你这点出息!你不怕痛风犯了?”
林寻白了他一眼,邓辉一直都有痛风这个毛病,按道理来说应该少碰海鲜和啤酒的。
“阿寻你这就不懂了,吃跟痛没有必然联系,先吃爽了再说,真痛起来还有药呢!”
“得...”
这时,一位服务员走了过来。
“不好意思各位,因为今天的生意太过于火爆了,包厢已经没有了,咱们可以坐大厅这边用餐吗?餐厅愿意给各位打8.8折。”
“那行吧,反正在哪吃不是吃。”
王悦点点头,随后服务员安排几人在一个靠窗的大圆桌坐了下来。
同事们也不客气,纷纷开始扫码下单。
大家的目的很是明确,什么贵点什么!
很快一盘盘海鲜美食就被送了上来。
同事们纷纷举杯。
“来,我提一个吧,首先第一个应该感谢林寻,没有他的这首歌咱们项目不可能取得这样的成功,咱们喝一个!”
说着王悦率先将酒给喝进了肚子里。
王悦的酒量也是真狠,大家都喝的是啤酒,就他一个人整白酒。
一些女同事包括路漫漫杯中都是倒的果汁和可乐。
本来林寻是不想喝酒的,事实上他的酒量很差,平时除了跟邓辉喝点一般是滴酒不沾的。
再加上安妙汐上次明确跟他说过,不让他喝酒抽烟。
但是今天晚上安妙汐跟顾锦年约会去了,第一次两人不在一起过夜,现在总会在一起过夜了吧?
他们两人五年不见,自然有很多亲密的话要深入沟通的。
既然如此,他喝点酒应该也没什么事。
于是林寻也端起了一杯啤酒。
“没错,这杯酒咱们应该感谢林寻!”
林寻谦卑的摇了摇头道,
“大家客气了,我也只是瞎猫碰到死耗子,这其中也有大家的功劳,没有这个团队也创作不出这么完美的歌曲。”
“你小子什么都好,就是有一点,太过于谦虚了啊!”
邓辉拍了拍林寻的肩膀。
“第二杯酒,希望我们这个团队能够越做越好!”
“干!”
大家一边吃菜一边聊天,气氛很是和睦。
“真是可惜啊,林寻就要离职了,哎,这么好的男人可惜早就名草有主了!”
“谁说不是呢,林寻长得这么帅唱歌又这么好听,怪不得人家安总能够看上他呢!”
“这才是郎才女貌嘛!”
“对了林寻,怎么很少听你提起安总的事情啊,你身为她的男朋友肯定知道很多安总私下的事情吧?”
大家认识安妙汐都是从电视和报纸上,在大家看来,安妙汐出席任何活动或者场所,总是一副高高在上的仙女模样,都很想知道安妙汐背地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这...安总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林寻实在不知道怎么形容安妙汐。
虽然两人住在一起,但其实对于她的私事了解少之又少,说白了他在安家只是一个类似保姆的身份而已。
“切,这还用你说,就没点新鲜的新闻吗?”
“这我不知道...”
林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关于安妙汐的事情,林寻看到了总是会选择刻意回避。
他深刻知道自己的身份,过多了解雇主的私事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酒过半巡,大家的热情愈发高涨。
要不说酒这个东西是害人精,不少男同事涨红了脸,越聊越兴奋。
“对了,趁着大家都高兴,要不大家都来唱歌吧?”
有人提议道。
“我赞同!咱们都是制作音乐的,要不一人来一首?”
“这个主意好!我看就从林寻开始吧?他之前唱的那首歌太好听了!”
“对对对!林寻来一首!”
“来一首!来一首!”
在同事们的起哄下,林寻只得点点头。
脑海中回想起了前世他很喜欢很喜欢的一首歌。
“风吹过山——”
“船靠了岸——”
“风光呀,一点点看,”
“......”
声音传入耳中,清扬悠长的韵味四散开来。
“好烦,又加班到很晚,”
“你搭上空荡的地铁已是末班,”
“......”
渐渐地,同事们都沉迷到了歌声里面,大家都开始不知觉的用双手拍掌为林寻附音。
甚至周围吃饭的人也逐渐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林寻的身上。
歌词完全唱到了他们的心中所想。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公司白领,听见这歌声直接就绷不住了。
为了生活,天天加班到地铁最后一班,这不是苦命打工人的真实写照么?
为了能够养活家里人,大家忍辱负重讨生活,迫不得已卑躬屈膝,不知不觉间已经脱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
在海浦市这个国际豪华城市想要活下去,真的太难太难了。
不少人已经围了上来,还有人掏出手机开始录制视频。
这歌声太难得了!
更了不起的是,林寻的声音完全没有经过任何的乐器陪衬,仅仅是清唱都如此的动听,难以想象他要是用上专业的设备会创造怎么样的奇迹。
“好烦,接近理想好难,”
“却又还很不甘,”
“......”
“若是月亮还没来,”
“路灯也可照窗台,”
“照着白色的山茶花微微开,”
“.......”
所有人心中此时只剩下感慨。
这水平能甩舞台上那些假唱的明星一大条街...
······
海边西餐厅内。
“谁是电音之王,我是电音之王,嗷哦~”
“everybody一起摇摆!”
“......”
“怎么样?妙汐,我这首歌还不错吧?”
唱完这首歌之后,顾锦年十分自信的放下了手中从餐厅借来的话筒。
在国外,年轻人大多喜欢的都是酒吧的一些DJ和摇滚舞曲,经过国外文化的熏陶,顾锦年早已融入到国外的文化中。
创作出来的歌曲基本上都是中英文参半。
这首歌是他绞尽脑汁一个月才创作出来的,他打算明天到星耀公司后,就拿这首歌录制给公司。
这种高大上的歌曲,想必他们肯定会奉若珍宝的吧?
想到这里,顾锦年嘴角往上勾了一个弧度。
其实顾锦年唱的不算差,放到网上应该还是能够吸引一批喜欢电音的粉丝,但在安妙汐听来完全不能跟她在公司听的那首《暮色回响》相提并论。
光《暮色回响》的歌词,每一句都感觉深击灵魂,听完整个人都能够沉浸在其中不能自拔,刚开车来餐厅的路上,安妙汐就将歌曲下载到了手机上面单曲循环...
现在听着顾锦年的电音歌,她感觉脑子有点疼,好像有一些垃圾进入了耳朵。
但想到是顾锦年唱的,安妙汐强撑着笑了笑。
“还不错吧...比市面上其他人唱的好...”
“是吧?!我就知道妙汐你会喜欢的!”
“这么好听的歌我第一时间就想到给你听了,我还在想这样的歌要不要交给签约我的那家公司呢,你说我自己放到网上的话带来的利益会不会更高?”
“妙汐,你要是喜欢的话,我可以天天唱给你听。”
说到这里,顾锦年的眼神变得深情了起来。
“这些年在国外有很多人追我,其中不乏家室勋贵的富豪家族,但是我都没有同意,因为我心中始终想的是你,任何女人在我的心中都没有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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