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严字当头,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精准问责必须把握好问责的“时度效”。
问责要把握好时 。问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原则和首要任务,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初心使命、负责守责尽责、忠诚干净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问责的目的不是追责,而是让干部负责,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通过问责让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和教育,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督促他们在新时代履职尽职,担当作为。问责是政治问责,不是业务问责,要紧盯“关键少数”的政治责任,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统一起来,紧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问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
问责要问在关键时,问到关键处,问准关键人。要聚焦“两个维护”,问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之时,尤其是要关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不力的情况;聚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在出现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党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之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问在不落实“两个责任”或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之时;聚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在对党中央决策部署“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之时;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问在扶贫领域、扫黑除恶、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缺位,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之时;聚焦推动新时代担当作为,问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推诿应付等不担当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之时。
问责要把握好度,体现政治高度。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练就政治慧眼,善于透过表象看本质,从具体业务和事件切入,发现和辨析政治责任缺失的问题,通过问责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从政治上认识、思考和推进问责工作,把问责工作置于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局、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体现惩处力度。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管涉及到什么级别的领导干部,都要严肃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置。坚持一岗双责,终身问责,对于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失职失责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相关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严肃问责。
问责要把握好效,问出精准规范的质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问责工作高质量发展,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重事实、重证据,将讲政治和讲证据结合起来,把主观故意和客观后果结合起来,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绝不能简单依照上级部门的问责清单予以处理,确保问责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重程序,重规范,严格按照党章、问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以及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问责。问责的启动应由具有相应权限的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要履行初核、调查、审理、集体审议、报批等工作程序。
问出担当作为的实效。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准确区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性质和影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对问责后的干部及时开展回访教育,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对影响期满、过后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该使用的可继续使用,对受到诬告陷害的要及时澄清。
问责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对问责错误或不当的纠正也是如此。问责不准的原因是对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没有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造成的,这就需要加强学习,全面、深入、透彻地掌握纪法知识并能熟练地运用。同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加强调研指导,对问责不准的及时纠正。问责过程中,要把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始终,看事实是否清楚,看定性是否准确,是看处理是否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