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爱奇艺抄袭"登上了微博热搜榜。在国际IP保护协会FRAPA近日在戛纳电视节发布数据表示了《偶像练习生》抄袭相似度为88分,成抄袭史上之最。而原节目的制作公司CJ公司曾经不止一次地对爱奇艺表示过失望。
4月6日,《偶像练习生》在盛大的、狂欢式的直播之后落下了帷幕,但是,节目的落幕,并不是真正的落幕,而是一种新的开始。这个开始,有人定义是中国偶像团体元年的开始,有人定义是选秀"氪金"时代的开始……一系列新的名头席卷了我们的视线,在主动或被动的时候,我们接收这样的信息,并且在不知不觉中向周围的人传播。"元年"、"时代"……这些词语的出现没有让我感到欣喜,相反我开始忧虑,用这样一档节目开启"新的时代"真的好吗?
这是一档从开播起就充满争议的节目。号称为观众度身打造偶像团体。这一消息一经公布,就立刻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与在韩国大获成功的选秀节目《Produce 101》从概念、Logo、舞台、赛制,甚至选手的服装都及其相似。但是官方并没有给出明确的回复,也没有发表确定于韩方公司达成合作协议的声明。而广大观众们面对新鲜的小哥哥,表现出了明显的兴趣,自发地成为了宣传的积极分子。
而接下来的节目也没有让人失望,从投票提示到舞台布置,从编舞到歌词,均有抄袭的痕迹。网络上大家议论纷纷,可是即便是这样《偶像练习生》相关的内容还是隔三差五地登上热搜榜。
就单看微博,"偶像练习生"的超级话题有高达136.7亿的阅读量,就知道明显的"抄袭"印记也并没有让他们有任何损失,相反,某种程度上还让他们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度。
令人担忧的是,这样的有着抄袭黑历史却又走红的综艺不在少数。以卫视为平台播出的就有《亲爱的客栈》,《向往的生活》,《极限挑战》,《中餐厅》,《我们来了》;以网络为平台播出的有《中国有嘻哈》,和正在筹备中的《爱奇艺粉丝嘉年华》等……
"到底是什么,让抄袭如此大行其道?"我不禁想问。或许就是"版权意识"还不够深入人心吧。
不要认为"版权"是离我们很远的事情。你随手翻开的一本书,随便打开的一档节目,音乐播放器里随意播放出的一段音乐都有自己的版权。版权不是可有可无的,它是保护创作者权益的存在,是能够让我们感受到更多元的作品的保障。
版权概念由来已久,南宋绍熙年间(1190~1194)刻印的四川眉州人王充所著《东都事略》,目录页上有"眉山程舍人宅刊行,已申上司不许覆板"的声明。这是最早的"版权声明"。而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则是出现在17世纪下半叶,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思想的影响下,逐渐产生。
但是目前的状况就是,大家看起来都对版权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下面的事情还是会发生:有正版的电影不看,从网上找资源;有正版的电子专辑不买,到微博上求资源求链接;有正版的电子书不买,找盗章、txt……
这些现象都不是个例,一定程度上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中国国情所致,从视频网站、音乐应用发家之初,都是用免费来吸引用户,用户们习惯于此,并且把这样的状况当作理所当然的,很长一段时间无法接受内容付费。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看见世界的途径越来越多,视频网站要想留住用户就必要提高自身提供内容的质量,而用户对内容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高质量的内容就需要更多的投入,付费成为了迫在眉睫的事情。但用户没有付费意识又成为了拦路虎。这样的矛盾始终存在着。
但是情有可原并不代表这样的情况是值得提倡的。我们的每一次选择都是对创作者的检验,每一次选择都将成为创作者前进的经验,只有这样,文化产业才能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多元化。(这段话可改为调侃、吐槽,会比讲道理好很多)
就目前而言,内容的确正在一步步往前迈进,用户的观念也正在逐渐变化,内容付费化已经成为必然的趋势。要让两者从完全对立的两个面走到一起,大家都需要时间,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地加快这个进程。这不仅需要内容生产者的努力,也需要所有的内容消费者的努力。作为内容消费者,我们应该用我们的鉴赏能力,排斥坏的,接受好的;作为内容生产者,我们应该用精良的制作、新颖的概念、创新的形式,不断的提高内容消费者的品味。只有这样,两者才能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让文化市场得以良性发展。
当这样的规则建立起来,知识的变现能力,创作的变现能力,就会激励更多人在原创上下更多的功夫;当这样的理念被接受,头顶"抄袭"二字的节目自然不会被接受;当观众们真正拒绝为这样的节目买单的时候,妄图通过"抄袭"来简化创作过程的内容生产者们才会被市场所淘汰。
快节奏的时代,来来往往的各路"原创"让人应接不暇。这些"原创"的纯度有多少呢?"抄袭"问题不仅仅是媒体行业的专利,文学领域的"偷梗","融梗",还不算上"不可原谅",更有应用开发者研发出应用来替换文章里的人名还有情节的软件,以达到快速"创作"出一部作品的目的,快速获利。
事实上,我们处在一个非常矛盾的时代里。我们既尊重原创,又不够尊重原创。正是因为我们尊重原创,才让这么多人用原创来圈钱;也正是我们不够尊重原创,所以才会有人对原创失去敬畏之心。
我们走在一条转型的路上,路上不稳,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在抵制抄袭的路上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到底什么是抄袭?什么是致敬?他们的定义是什么?他们的分界线在哪?我们有这么多问题要解决。
《偶像练习生》不应该只是领出了一批在三个月前还默默无闻的少年们,更应该是一个促使我们反思的契机。所以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是版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的开始。(吴似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