挠着挠着痒,随手就扣开了我们的伤疤
今天下午去世贸万达参加了大热电影《我不是药神》的观影活动。看过之后感想良多。怎么说呢?只能说徐峥导演的电影品味一如既往的靠谱吧。
影片以徐峥扮演的程勇第二次去印度买药为转折点,前半部分节奏轻松,后半部分气氛灰暗。这种处理方式简直是现实主义题材电影的教科书般的操作方式。就现在国内的电影市场来说,这种小成本的电影如果不能让人看着欢乐,那么通常不会有太好的票房;而如果一直是这种轻松愉快地调调,这种现实题材的电影又往往流于肤浅。而《药神》这部电影的处理方式则达到了一种颇为巧妙的平衡——笑点泪点都被它赚到了。
毫无疑问,这部电影最大的价值在于它深厚的社会价值。“看病难,看病贵”的社会问题长久以来是悬浮在在每一个国人头顶的阴霾。而屡战屡败的数次医改也一次次的消耗着老百姓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心。只不过长久以来,这个话题与其他敏感的事情一样,从来不曾被电影人提及罢了。现在,在现状越来越好的今天,《药神》来了,以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情节述说了这个故事,因此便很容易收获观众们的共鸣。
这部电影公映之后被人们最多提到的就是:生命权与法律威严的优先顺序。这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因为这两件事情本身是根本没有必要放在一起讨论的。对于国家和社会层面而言,通过对于法律和制度的维护,从而保证全体公民的利益最大化,绝对是最为可行的方式。就目前的人类社会而言,除此之外好像并没有第二种选择。在这次事件中来看,只有国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医药公司的知识产权,才会有更多的公司愿意花费巨资研发各种药物来治疗人类的疾病。而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在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来使自己的生命得以高质量的延续,也是人类的本能,特别是在这一努力的过程中并没有对他人的生命造成巨大的情况下,这种自救保命的行为完全是无可厚非的。因此,法律的威严和个人的生命权之间完全没有必要放在一起去衡量,只不过是不同主体各自的价值追求罢了。二者之间绝无孰重孰轻可言,同时更无对错之分。只是在不同的视角层面,各自的进行着正确的行动而已。
在这部电影中,天然的反派恐怕就是医药公司的利益代表了。其实这也只是电影效果造成的医药公司的无辜的躺枪。就现代商业规则所言,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生命健康绝对不是医药公司的责任,公司是责任是保证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人性本私,因此在他们发现有仿制药在侵害他们利益的时候,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利益的是无可厚非的。而且,医药公司在追求利益的同时还扮演了生命的原始拯救者的角色——要没有他们花费巨资的研制药物,仿制药也就无从存在,这些病人本身就是要尽数病死的——虽然拯救生命并不是他们最主要的初衷。即便不是以救人为最先初衷,可是为数众多的病人却因为他们的行为而最终得以存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这一点还是需要每一个具有社会常识的人所认知。因此这个电影中如果要有真正的反派,那只能说是一个:那就是不健全的医疗制度。它由于自身的不足,使它没有达到它理应达到的职能——保障在它的制度下的公民的生命健康——好在最后的字幕说明中,这一制度得到了完善。
影片中有一个人物的设置是十分的有意思的,那就是假药贩子——张常林。这个卖假药卖出了人生哲理的人物说出了本片中最具内涵的一句台词:这世上只有一种病——穷病。这句话无疑的刺中了每一个中国人最为深藏的创痛。贫穷是万恶之源。即便一切痛苦的来源不都是贫穷,可是贫穷却可以使一切的痛苦成倍的放大。即便在长久的经济建设之后,相当一部分人已经逐渐的走出了贫穷的枷锁。可是,经历了长久贫穷的中国人对于贫穷的恐惧无疑是深入骨髓的,这其中最大的表现就是全民对于财富的无限追崇。而许多社会问题的症结也都聚集于此。假药贩子最后的结果当然算是罪有应得,可是他在面对警察审讯时最终也没有交代主角的行为却可以视为一次轻微的洗白。这一洗白,巧妙的彰显了人性中的些许闪光点。于此相对应的是,公安局长站在威严的法律之下,面对人民生命时麻木不仁的形象。彼时,铁面无私的形象好像已经不是那么的完全正义了。而成了“屁股决定脑袋”的完美诠释。
综上,这是一部十分难得的好电影,他的成功甚至可以为当下中国鲜肉横行、功利至上的浮躁的电影市场指引正确的前进方向,甚至可能是唯一可以持续生存的方向。中国电影与其各种狂拽炫酷的照抄好莱坞的圈钱方式,不如从根本做起,踏踏实实的讲好每部电影的故事,如果还有余力,则可尽量的为社会留下些思考——即便现在的人们都懒于思考。
另外,如果说这部电影有什么明显的遗憾的话,那么我觉得只有一点:如果这部电影的上映时间是2002年的话,或许它的存在意义将更为非凡,而不会只是现在这样,更多只是一种在现实大为改观之后的一种忆苦思甜似的反思与共鸣。当然,如果真是2002年的话,这部片子能不能过审还得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