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童年被母亲抛弃,被父亲排挤的缺爱小人物,在与家人磕磕碰碰最后分崩离析的冷漠关系中走完了平淡无奇的60年生涯,然后有一天,因为行走,重新在爱中站起。
一个原本走的最远的路是到外面扔垃圾的矮胖大爷,在某个清晨,因为想寄一封信,莫名就踏出了这辈子走的最长的一段旅程,然后最终,因为这个旅程,重新生活。
这就是一个人的朝圣的故事,一个平凡的小人物,开始没有计划的行走,只为一件自己没有能力达成的事情。因为一个小女孩的一句话:信念比现实更加重要。
看这本书的时候,印入我脑海最多的身影是阿甘,那个稍微有点弱智,因为坚持别人不会坚持的事情,显得有点愚蠢的事情,却一次次受到命运的垂怜。
一些很简单的坚持,简单在事情不复杂,但是坚持本身很难。一旦这种坚持被实施,似乎全世界都会为你开路。
这本书里几个让我思考的事情:
1、每个人都各自的烦恼,就像哈罗德路上碰到的每个人,不论加油站的女孩,还是餐馆一起拼桌的绅士,女孩年轻却经历生死,绅士一边是精致的生活,另一边却深陷同性恋的泥沼中。
2、当我们不断前行,所有的过往都会回来,感悟也会如期而至,所以要给自己闲暇的时间,好让感悟有机会发生。身体走的太快,需要停一停,等等灵魂。
3、误解总是会越来越深,使得我们带上有色眼镜去看待身边的人。消除误解需要一些改变,不论是环境的改变。还是内在的改变。
4、一个人轻松自在,有同伴有时候就伴随着责任。责任越大,牵绊越多,有时候离自己的内心世界就越远,就像朝圣者队伍的壮大其实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一个人的朝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