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介绍
自由销售证明书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应申请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为申请人出具的用于证明产品可在其原产国自由销售的证书,适用于进口国海关清关、进口国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以及证明产品是否有合法生产手续等。
一、产品认证范围
1、限于未列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的货物。
2、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货物,需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
二、申办材料
1、列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或虽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依照相关机构要求仍须接受监管和检验检疫的,应提交监管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明类文件;2、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交生产许可证;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应提交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NAS或CMA授权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证书或报告(检测依据为中国相关标准);4、企业出具的自由销售证明保函;5、该类货物以往的出口报关单;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申办企业为非生产商的,提交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及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证时间:
1个工作日
[if !supportLists]四、[endif]资料审核要求:
1、应对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符合要求的,出具自由销售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说明理由。2、申办企业信用等级低、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处在整改、涉案处理期间、生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暂不予出具自由销售证明。
五、证书费用:
人民币1400元/份,有效期一年。
注:申报材料中各类佐证的最早有效截止日不满一年的,以佐证证书的有效期为自由销售证明的最终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