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世界各国皆有,可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唯中国书法。作为中国历代人文精神的艺术直观体现,书法源远流长,起于象形文字,与历史密切交织,不同阶级所呈现的艺术特征也有所不同。独具艺术魅力的书法承载了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当下的精神文明建设中亦是重彩之笔。
人在生存、温饱、发展之余,求真、求善、求美是人的自然审美追求。书法鉴赏与书法创作,同属于人的审美范畴,是高雅的艺术思维与精神文明。书法鉴赏,是对书法作品的赏识和赏析;是对书法作品作出的审美再创造。他是析者对书法的“形象”认知与构成技法进行判别的高级思维活动。宋陈思《书小史》载:“西汉萧何覃思三月,以题苍龙、白虎二阙,观者如流。”梁武帝萧衍认为:“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门阙,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南梁袁昂誉钟繇:“书意气密而,若飞鸿戏海,舞鹤游天”。以上所括,是为高层次的书法鉴赏。
书法鉴赏是书法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书者自身修为的直观体现,对书法的观赏鉴定至关重要,有重要的实际意义。书法鉴赏的要点是:从作品中找到观赏者与作者之间的共同基点,产生共鸣,由此提高鉴赏能力,增强人文价值,升华艺术修养,净化心灵,求美达境。
书法鉴赏一般规律包括书法鉴赏的主观性、能动性、反复性和批判性。书法鉴赏是一种认识和思维过程,是一种艺术再发现。主观鉴赏是鉴赏者综合水平的考验,亦是鉴赏水平高低的直接反应。因审美情趣的差异,不同鉴赏者对同一作品的鉴赏评定亦有区别,这与主观性有关,与个体差异化有关。只有提高自我的美学境界,掌握专业的书法知识,在书法美的普遍规律基础上,鉴赏判断才会显其光华,才是正确有价值的。反复性是书法作品提高进步的必要步骤。书法的批判性是理性对待艺术的产物,具有客观思维的共性。只有做到赏中有评,评中有赏,这才是唯物的、客观相对公正的书法鉴赏。
书法鉴赏的核心要素在于对书法的线条、力感、节奏、呼应、构要、章法、笔法、墨法、虚实、正险、枯涩、浓淡、雅韵、个性、动静、静谧、雄健、淡然、飞白、书卷气等作出正确的综合判断。书法的抽象与具象在鉴赏中需联想与补充。有意识的形象类比,也是鉴赏要采用的方式之一。不熟知书法理论的重要性,在书法创作的个性化发展上定有阻碍,同时也难造就出鲜明个性的艺术形式。
书法鉴赏的水平来自鉴赏者的学习、沉淀、积累、眼界、理论研究与实际创作等,脱离了这些,鉴赏便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