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小凡在网上买了一个100多块的设备,当他去找公司报销的时候,却遭到了公司领导的警告,并拒绝报销这笔费用。
原来在此之前,公司已经向员工正式声明,为避免浪费,节约公司开销,公司规定,凡是超过100块的东西,都必须先向上级领导申请,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才可以购买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由于是工作急用的东西,小凡不想因为申报而耽误了工作,就急事先办,自己垫钱先买了,他想着工作需要用的东西,公司应该不至于拒绝报销吧,结果就被公司以违规操作为由拒绝报销了。
公司到底该不该给小凡报销呢?
有人说公司公事公办,没什么不妥,虽然是小钱,但是一旦给小凡报销了,开了先例,以后其他员工就会无视公司规定了;
有人说,特殊情况就应该特殊处理,工作需要买的东西,公司没理由报销,费用也不多;还有人说,这100块的门槛,也太奇葩了吧?
首发:J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