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引言就很吸引人,人一出场就与众不同,我更认为是作者心理层面上的自我白描像,购烟不假,耐不住也不假,其余的好象与我见过的真容有些出入,文字重在内心的感受。不想给你好印象,而偏就让人产生了好印象,读文章真的不同于看风景,唉,这是什么样的人呀,好奇心一下子就起来了。当然作者不是为了让你好奇而故意写下的,他这样启笔时不一定会去想读者,他只是回忆那个时刻为何对站台外的一条小狗如此关注,他记住的不仅仅是那个站台,那条小狗,重要的还有那个时刻他的情感和思绪。他过了多久才动笔的,肯定不是即时,也不会很久,因为口罩是一个明显的符号,这也是形成此文的一个意外因素,若不是疫情的限制也许作者心中的限制感就会减弱许多,或许就不会在意那条自由自在的小狗,错过了一念,或许就错过了一篇。当作者决定要下笔的时候,他的文章的第一句话已在心里了,因为那一刻的心情已与那条小狗连成了一个整体,成为打开记忆之门的一把钥匙,作者无意中也为整篇文章定下了一个基调。这一主观感受贯穿于文章始终。
人不如草,草不如鸟,狗的位置又在哪里呢?至少人不如狗好些地方也是说得通的。
竟至痴了,人老了,就是这么容易被惹起。典型的作者风格,夸张的成分应是不多,大半辈子过来了,人生多少事都已经历,感慨,太多的感慨,只要打开思绪的闸门,就会如潮水般涌出,所以那些狗只是回忆和感慨人生的线索。
作者看似随意的行文,却真实地呈现出他写作的风格,所写即所思,自自然然,如行云流水,有时候我们太把写文章当回事,反而让自己受到很多无形的限制,这跟我们上学,上语文课是有关系的,我们在课本上读到的文章太过规范,让我们产生了一种定势思维,认为文章就应该那样。最早让我感受到这种随笔散文魅力的是巴金的《随想录》,当然现在再读,感受可能会不一样,而在当初却是给我很多启发,很大触动的,原来文章是可以这样写的。所以作者这种行文方式,洒脱随意,不拘一格,与众不同,让人喜欢。
(一)
想起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条狗,更想起了与第一条狗有关的一件少年往事,作者用极其洗练的语言叙述了这段往事,事情的细枝末节象是模糊,其实非常清晰,那么久远的事为何能记得这般清?看这一篇文章我就象是在听一个故事,好象是很简单的一个日常生活小故事,听过后立马感到这故事有味,很有味,而且就象是当年的少年自己在讲,用一种童声在讲,怎么发生的就怎么说,狗的戏不多,人的戏不少,那段对话太绝了,案子轻易破了,让你辩护的机会都没有。
八百多字的篇一独立成篇也完全可以,这就是一篇相当出色的文章,有头有尾,完完整整。关键是耐人寻味的言外之意无穷,读完篇一是需要稍息一下的,最好再回味一下那段精妙的对话,那场景电影剧本似的,让人看得过瘾。
去外公家的路况与我们这边情形差异较大,这也是让我喜欢的一个额外因素,虽与文章无太大关系,但作者写来简洁明快,让人感受到他的快乐,这应该算是文学的元素了吧。那几条狗也真是让人喜爱的,你看,都爬到菜园巴子上了。这一笔就把狗写活了,作者爱狗是真的,出自少年的真心、童心,这在整篇的主色调中尤为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