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本章出自:述而篇
【注释】
①执鞭之士:古代的天子、诸侯和官员出入时手执皮鞭开路的人。意思指地位低下的职事。
【翻译】
孔子说:“财富如果可以合理求得的话,即使是做手拿鞭子的差役,我也愿意。如果不能合理求得,我还是做自己所爱好的事。”
【感悟】
人生于世上,没有物质基础是很艰难的。何况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人,如果自己都朝不保夕,又怎么推己及人去帮助更多人呢?所以孔子不是假清高的人,孔子也是讲究追求财富的,而且他觉得哪怕是通过一份低微的职业,合理合法地取得财富,也是可以做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思想正是来源于孔子。孔子曾多次提到的富贵和道之间的关系。“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071)
所以,合乎道的富贵是可以追求的,不合乎道的富贵是不能追求的。如果君子没有合理追求财富的途径,那就安于贫困,并做些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像颜回那样,堪其忧而不改其乐,于贫困中坚守本心。
在那样一个时代,孔子既不反对做官,也不反对富贵,他反对的是不符合道义的富贵。后世的孟子更是精深了这种观点,当富贵与道义二者不可兼得时,必须做出取舍。
现实生活中,多少人因对富贵的贪念而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就是因为心中没有正确的原则约束自己。所以,读圣贤之书正是为了使内心的正义、正直的原则更加坚定。其实,圣贤之书讲的既是人生的大道理,也是再朴素不过的人之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