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最早知道余华,是读了他的小说《活着》,后来也我看了同名电影。相比较小说,电影中最后一幕福贵身边还有小孙子,让人看到了更多的希望。不过,我以为小说的结尾更耐人寻味,除了展现所谓的各种“惨”,让人对生命的意义能有更好的理解,那就是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意义。
钱钟书谢绝访客时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
我也是如此,看完《活着》后,并没有认识一下余华的愿望,甚至尝一尝他的其他鸡蛋的愿望也没有。
后来去了巴西,在巴西的日子看起来光鲜热闹,可背后也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心酸,好在还有诗书相伴,这时重读《活着》,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触。可能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如此吧!
这时候,我忽然想尝一下余华的其他鸡蛋了。下一个鸡蛋,就是《许三观卖血记》。
02
说起卖血,我也是卖过一次的。
大学时候,我的同学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最后领到了一箱牛奶,刚好也是三十多块钱,和许三观卖血所得差不多。我没有献,虽然那时还不认识许三观,不过感觉不太值。
没想到,后来我的第一次血“卖”了个好价钱。那一次名义上是单位组织的无偿献血,但是却有极为丰厚的条件——我的那一次相当于许三观的几十次。
不过,按照实际价值来说,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卖得值!他第一次卖血后,成功地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娶了许玉兰,许三观那个高兴啊!接下来他发愤图强,连中三元,为了表达他心中的乐呵劲,他的三个儿子依次叫做许一乐、许二乐、许三乐。
03
不过,他卖血晚了一点,结果意外享受到了“买一赠一”。不过这个买一赠一可不是好事,他的大儿子许一乐长得越来越像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
偏偏这个“买一赠一”还不让人省心,许一乐为了弟弟抱打不平,砸破了对方的脑袋。
于是,为了这个“买一赠一”,许三观不得不又卖了一次血,这下子可亏大了。
后来到了饥荒的时候,家里吃不上饭了,许三观又开始卖血了。卖完了血,高高兴兴带着老婆孩子去胜利饭店吃一块七毛钱的面条。不过,想想自己卖血不容易,许三观只愿意让许一乐去吃五毛钱的烤红薯。
许一乐伤心坏了,想去找自己的“亲爹”何小勇,可何小勇也不认他,他只好失落地出走了。
许三观嘴上说不愿意去找,可以身体还是很诚实地去找一乐了。找到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背着一乐去吃了一块七毛钱的面条。
看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我的二姐。二姐小时候被送去了大姑家,一直长到上高中时才回来,她和大姑更亲近一些。
血肉之情固然很亲,可天长日久一起生活,一起经历风风雨雨,这种感情有时会超越一切。
不过,要真是需要像许三观那样去卖血,我想我爸妈也一定会义不容辞的,大姑也会。
04
在一步步的卖血中,许三多也慢慢从一个菜鸟变成了一个老鸟。
最开始他跟着别人,学会了卖血之前多喝水,朴素地认为喝水喝得多了,血就稀了。可是喝了几碗,他就受不了了。
最开始他跟着别人,知道了卖血之后要来上一盘炒猪肝补补血,还要二两黄酒,还要让伙计把黄酒“温一温”。
后来自己去卖血,还是在饭店里,吆喝着说要“温一温”,却闹出了不小的笑话,因为伙计“没见过大热天还要温黄酒的”。
再到后来,他已经可以游刃有余地喝下十碗水,甚至可以游刃有余地教别人卖血了。
我们每个人的成长中,可不也都是这样吗?从如小鸡破壳一样稚嫩学步,到穿着大人的衣服装模作样,再到成为别人的榜样。
慢慢地我们就成长了,慢慢地我们也成为了社会的中流砥柱!可是中流砥柱,不仅仅是字面看起来那样伟岸,也意味着更多责任。
这不,许三观的最后一次卖血,他就险些卖了命。
05
为了给一乐治病,他开始了疯狂的卖血计划,在去上海的路上连续卖血六次,有时候只间隔三天。
为了稀释自己的血,他需要喝下冰冷刺骨的河水,可是在喝不下去怎么办?
在巴西,我曾经参与拍过一个介绍驻外员工的小视频,其中一段台词是,假如生活有点苦,就给生活加点糖。
在许三观的生活里,变成了——喝不下去的时候,那就加点盐。
在一次卖血四百毫升之后,他终于晕倒了。醒来才知道,除了那四百毫升被输了回来,他还被多输了三百毫升。明明被救了一命,可他却毫不领情,坚持要医生把那三百毫升抽走,这种心情,“心忧炭贱愿天寒”的卖炭翁可以懂。
看到这里,几乎让人冲进故事里,想要对着许三观大喊,“你这个傻子!那么拼干嘛?”
好在这个傻子没有把命卖掉,我看到这里高兴了起来。
可是这个傻子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匆匆忙忙赶到上海时,他却只看到了儿子空荡荡的病床……
他的世界崩塌了……
06
好在,这只是虚惊一场,儿子的病好了,许三多也终于不用再卖血了!
看到这里,余华的这个鸡蛋也吃得差不多了。
它有时候是新婚时的红鸡蛋,让人跟着一起高兴;有时候是饥荒年代救命的鸡蛋面,让人也想吃一口;有时候又险些成了祭奠亡灵的鸡蛋,让人感觉到一种特别的沉重。
好在这样的鸡蛋,还可以让人笑中带着泪把它吃完。
吃完之后,我只想说:这样的鸡蛋,我还想再吃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