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狗

这周末,成都空气质量终于迎来了久违的“良”,虽然没有去打球,但还是带着多多出门遛了遛。

带去中医大校园里面转的,因为安妮告诉我那个学校可以遛狗,我居然信了。

我们应该是从侧门进去的,并且这边应该是最老的校区,除了宿舍,没几栋教学楼。这种校企结合的方式还挺好,可以直接在医院实习。

唯一一个操场,可以带多多去好好玩耍一下,但这应该是我见到过的最有年代感的操场了。

所谓的足球场,应该只有正常的三分之一那么大,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篮球场。操场旁边横七竖八地建了几个篮球架,我估计至少是上个世纪的产物。

我只记得只有在很小的时候见过那种篮球架,搞得我还有点莫名的兴奋呢!

不过,多多比我更兴奋,在操场疯狂地奔跑、嚎叫,就像刚放出来一样……

多多还小,比较活泼,再大些应该就成熟了。今天晚上遇到一个大一点的狗狗,它主人一看就知道多多是小奶狗,看到啥都兴奋得叫唤,一岁过后就不会乱叫了。

我觉得是憋的,要是天天在外敞放就不会看到啥都叫了。人没见过世面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狗没见过世面就像多多。

都是一样的,见得多了,经历得多了,就淡定了。

遛完多多从学校里出来,走到了另一扇门,突然看到大门口有一块牌子立在那儿,上面写着“校园内严禁遛狗”几个大字。

瞬间尴尬了,然后立马又安慰自己,不知者无罪,无心之过嘛!

不知从何时起,周末已经习惯了陪多多,无论是带着它出去逛一圈,还是去安妮家看看它,给它买块大骨头啃。

久了没见,还会想念。

毕竟,在它刚一个多月大的时候,我整整带了它一周。从不懂怎么带,到满满了解如何养。我经常在想,好在多多身体倍儿棒,否则早生病了。

我带多多的时候,还没有打疫苗。结果我给它洗了澡,前三天还天天带它出门转悠。直到遇到位养金毛的姐姐告诉了我没打疫苗之前不能出门。

在这个过程中,我付出了时间精力,还有感情,所以于我而言,多多已经进入了我的生活,是一部分了。要是一周不见,肯定会想它。

人就是这么奇怪,对宠物的感情都那么深,但很多时候对自己身边最亲近的人,或许都感觉不到这么深的感情。

但真是如此吗?

当然不是。对于狗狗来说,一个主人可能占据了它生命里很大很大的比重。但对于一个人来说,一个宠物只是他丰富多彩的人生中的一个小插曲罢了。

毕竟,人的寿命比狗多了好几倍。

人与宠物,或者拿狗狗举例,在人与狗狗的关系中,一方是占绝对主导权的甲方,一方是很弱势的乙方。我们人类拥有随性的选择,陪伴狗狗或者抛弃它。

而狗狗没有选择,无论你对它是好是坏,是否有真挚的感情,只要你养着它,它就会对你死心塌地。

这样的关系,就会激起人们心底最深处的情感。狗又不会说话,我们很多时候会把对它的行为假想成我们对待人的行为,所以多少会变得更包容更理解,甚至溺爱。

但是对于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不同了,这是一种对等的关系。也许你做了过火的事,对方就会立马对你有相对应的语言或者行为和你相对抗,·对方不会逆来顺受。

所以,即便是我们最亲近的人,我们可能也会在某些方面对他抱有某种成见,或者对于他的某些做法产生不好的情绪。

但从感情角度而言,亲近的人之间的感情是持续终生的。因为我们是对等的,我们一同经历的生命也更加漫长。

所以,我总认为,人对于宠物的情感,是在某一个时间段内会特别强烈,但从生命的长度来看,可能就会很淡了。

比如我小学的时候,养了一条田园犬,叫旺财,我特别喜欢,中途我爸把它扔了一次,我哭了一下午,后来又一个人去把它找回来了。

最后旺财是被车撞死了,我哭得很伤心,这么多年过去了。想想,那浓烈的感情,也就是那短暂的一段时光里存在。

《我是传奇》里,有个让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情节,威尔史密斯带的狗被有病毒的狗咬了后,在实验室里开始发病,威尔史密斯把它抱在怀里,看着它慢慢变异,然后自己亲手把它慢慢地勒死。

这个片段很触动人心,同样的片段,可能大家更熟悉的是威尔史密斯在《当幸福来敲门》里,抱着他孩子在地铁卫生间里,一边用脚蹬着门不让巡逻的保安打开,一边捂着自己的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威尔史密斯是我非常喜欢的演员,这两个片段都刻画得非常抨击人心。

我想,在他亲手勒死自己唯一的朋友——那条狗——的时候,他心里的滋味一定是痛不欲生的。

这就是那一时刻的时候,人对于宠物的深刻的感情流露。但如果生活的故事还在继续,在未来更长的时间里,可能那感觉就会越来越淡。

我想,这也是一种活在当下的例子吧!

无论谁和谁,无论感情多么深厚,结果其实都已经注定,终点也都是一样的。分别,或是离开时,最刺激内心的,是过往的回忆。

因为在回忆里,哪些时刻都是快乐的。所以认真地,专注地享受当下的每时每刻,才是应有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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