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记得初中语文课本里讲写作,说“故事是框架,文字是上面的繁花”。
当时我十分不解,明明读书时紧张的故事情节才是最抓人的啊,怎么会文字更重要呢?
后来读到一些书,才明白文字之美真正的力量在于唤起。
它们本身没什么故事情节,有故事的情节也并不复杂,但文字却那么美。美到只需要一句话,你心里自动就涌现出无数个故事。
01
对于所有读过小王子的人,这本书都是独一无二的。
书里所有的隐喻,童年时不被理解的蛇吞大象,要穿上正装讲话才能取信于人的科学家,骄傲的用刺来伪装自己的玫瑰花,希望被驯养的狐狸…都会在遇到生活某些片段时闪回,每次心里都会涌起新的感受。
她终于对他说道:“我方才真蠢。请你原谅我。希望你能幸福。”花儿对他毫不抱怨,他感到很惊讶。
他举着罩子,不知所措地伫立在那里。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温柔恬静。
“的确,我爱你。”花儿对他说道:“但由于我的过错,你一点也没有理会。这丝毫不重要。不过,你也和我一样的蠢。希望你今后能幸福。把罩子放在一边吧,我用不着它了。”
“要是风来了怎么办?”
“我的感冒并不那么重……夜晚的凉风对我倒有好处。我是一朵花。”
“要是有虫子野兽呢?……”
“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据说这是很美的。不然还有谁来看我呢?你就要到远处去了。至于说大动物,我并不怕,我有爪子。”
于是,她天真地显露出她那四根刺,随后又说道:“别这么磨蹭了。真烦人!你既然决定离开这儿,那么,快走吧!”
她是怕小王子看见她在哭。她是一朵非常骄傲的花……
年少时很不喜欢玫瑰花这个设定,觉得太过矫情造作。
等自己真陷入爱恋里,才开始为她难过。年轻的爱情里,谁不是口是心非自相矛盾?谁没有用敏感多疑的虚荣心折磨试探过对方?等到发现一切被自己搞砸了,也只能故作坚强的把泪咽下去,假装“你要走就走我才不在意。”
还有这些:
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就像其他千万个小男孩一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用不着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和其他千万只狐狸一样。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互相不可缺少了。对我来说,你就是世界上唯一的了;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了。
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使沙漠更加美丽的,就是在某个角落里,藏着一口井……
你这里的人在同一个花园中种植着五千朵玫瑰。可是,他们却不能从中找到自己所要寻找的东西……然而,他们所寻找的东西却是可以从一朵玫瑰花或一点儿水中找到的……
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读完总觉得自己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懂。最美好的方式,大概是把他们也当做星星和小铃铛,摇晃在自己的天空里。
02
作者桑德拉·希斯内罗丝是墨西哥裔美国作家。移民的孤单,贫穷的生活,给了女孩敏感的眼睛。但少女又有一颗清澈的心,倒映芒果街上的一切,成了这本诗一样的书。
她想要自己的房子:
那些住在山上、睡得靠星星如此近的人,他们忘记了我们这些住在地面上的人。他们根本不朝下看,除非为了体会住在山上的心满意足。上星期的垃圾,对老鼠的恐惧,这些与他们无关。夜晚来临,没什么惊扰他们的梦,除了风。
她说自己的名字:
在英语里,我名字的意思是希望。在西班牙语里,它意味着太多的字母。它意味着哀伤,意味着等待。它就像数字九。一种泥泞的色彩。它是每到星期天早晨,爸爸刮胡子时播放的墨西哥唱片,呜咽似的歌。
她写天空和云:
你永远不能拥有太多的天空。你可以在天空下睡去,醒来又沉醉。在你忧伤的时候,天空会给你安慰。可是忧伤太多,天空不够。蝴蝶也不够,花儿也不够。大多数美的东西都不够。于是,我们取我们所能取,好好地享用。
她把自己写的诗读给病重的婶婶听:
我凑得很近。我对着枕头轻轻耳语:
我想成为 海里的浪,风中的云, 但我还只是小小的我。
有一天我要 跳出自己的身躯 我要摇晃天空 像一百把小提琴。
婶婶告诉她,一定要写下去,这会带给她自由。她做到了,走出了芒果街。
有一天我会把一袋袋的书和纸打进包里。有一天我会对芒果说再见。我强大得她没法永远留住我。有一天我会离开。
朋友和邻居们会说,埃斯佩朗莎怎么了?她带着这么多书和纸去哪里?为什么她要走得那么远?
他们不会知道,我离开是为了回来。为了那些我留在身后的人。为了那些无法出去的人。
这本书的写作对她而言,大概就是为了身后那些留在芒果街的人吧。
03
引起我对这本书兴趣的,是别人引用的一段话:
爱是从哪里开始的?什么样的人在看另一个人的时候会在他的脸上看到森林和大海?有没有过这样的一天,你精疲力尽,拖着食物回家,胳膊上伤痕累累,而你突然看到了黄色的野花,于是你想也不想地采了它们不为别的就因为我爱你。
找来读后特别震撼,守护灯塔的老人和孤儿银儿,故事简单到没有故事,奇诡的叙述方式造就了故事性。这本书第一次让我看到什么叫“文字本身产生意义”。
这样的句子在书里俯拾皆是:
他是自己生活里的陌生人。像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祈求一事,却又把自己的生活转向通往其他的道路上。
我们在这里,在那里,不在这里,不在那里,像飘浮的尘埃,寻求着自己在宇宙中的权利。我们显赫,我们卑微,我们在自己造就但却从不想要的生活中难以自拔。我们想挣脱,想重新开始,想知道过去为什么会跟着我们,想知道到底如何才能谈论过去。
从来就没有一切这回事。这些故事本身产生意义。对于存在的连续叙述是一个谎言。从来就没有连续叙述,有的只是一个个被照亮的时刻,其余则是黑暗。
生命如此短暂,而且充满了偶然性。我们相遇,却不相识;我们走错方向,却依然碰上对方。我们小心翼翼的选择“正确的道路”,可它却不带你到达任何地方。
读到这些时,故事情节真的还有意义吗?我们脑海里涌动的故事和情绪足以填补每一个细节。
04
题图选了这一本,但我读的其实不是这一本。
《飞鸟集》《园丁集》《吉檀迦利》都断断续续读了一点,又都没有读完。
但是一旦读到自己喜欢的篇章会非常开心,也是简单的文字,怎么就能那么美好呢。
我很喜欢的一篇是这样的:
我在路边行走,也不知道为什么,时已过午,竹枝在风中簌簌作响。
横斜的影子伸臂拖住流光的双足。布谷鸟都唱倦了。
我在路边行走,也不知道为什么。
低垂的树荫盖住水边的茅屋。有人正忙着工作,她的钏镯在一角放出音乐。
我在茅屋前面站着,我不知道为什么。
曲径穿过一片芥菜田地和几层芒果树林。
它经过村庙和渡头的市集我在这茅屋面前停住了,我不知道为什么。
好几年前,三月风吹的一天,春天倦慵地低语,芒果花落在地上。
浪花跳起掠过立在渡头阶沿上的铜瓶。
我想着三月风吹的这一天,我不知道为什么。
阴影更深,牛群归栏。 冷落的牧场上日色苍白,村人在河边待渡。
我缓步回去,我不知道为什么。
每次读都会觉得心里特别宁静,好像是回到小学时候的傍晚,一个人在家乡的小河边走,有一点孤独,但又觉得什么都挺好的。
还有一句:
这在树叶上跳舞的金光,这些驶过天空的闲云,这使我头额清爽的吹过的凉风。
每次想到人生美好时都会想到这句话。
05
很不好意思的发现这本也没读完。因为诗不像其他书那样有系统性,所以读的很随意,想起来了翻两页。
始终记得读到第一首博尔赫斯的诗时的震撼: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瘦落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我已死去的祖辈,后人们用大理石祭奠的先魂:我父亲的父亲,阵亡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边境,两颗子弹射穿了他的胸膛,死的时候蓄着胡子,尸体被士兵们用牛皮裹起;我母亲的祖父——那年才二十四岁——在秘鲁率领三百人冲锋,如今都成了消失的马背上的亡魂。
我给你我的书中所能蕴含的一切悟力,以及我生活中所能有的男子气概和幽默。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欢乐和逆境触动的核心。
我给你早在你出生前多年的一个傍晚看到的一朵黄玫瑰的记忆。
我给你关于你生命的诠释,关于你自己的理论,你的真实而惊人的存在。
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我试图用困惑、危险、失败来打动你。
然后发现自己用了很久的签名也是出自于他:
我那时喜欢的是黄昏、荒郊和忧伤,而如今则向往清晨、市区和宁静。
他写雨的一首诗也非常喜欢: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 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 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 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 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 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 他没有死去。
作为一个肤浅的少女,我对他想表达的家族和命运的部分并不是很感兴趣,但他文字本身的美已经足够震撼。
06
微博上关注老树画画很久,看到他出书立马就买了。
画很简单,文字也很简单,但配在一起就是特别有韵味。别人评价说“有笑看风起云涌的潇洒和豁达,又有着孩童的顽劣和诚挚”。确实,功力深厚,童心未失,才能有这样的作品吧。
古意盎然,却又真正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