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重之袭之反之覆之万事不失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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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之袭之、反之覆之,万事不失其辞。

“重之袭之、反之覆之”就是反反复复。辞,对事进行描述的言辞。所以第一句话的意思为:我和对方反反复复地交谈,能获得任何事的实情。

反覆篇前文有“己反往,彼覆来,言有象比,因而定基”,如果此句不提及反反复复,那么你是否就以为我往一次、对方来一次,然后就“定基”了呢?

如果你很厉害,或者你在此事上十分熟悉,或者你反往时恰好“道合其事”,确实可以一次定基。前文说过,对事的熟悉程度越高,“钓语”“象比”“反言”就用得越好。对事熟悉,也就是你了解事的框架(即流程、局面、发展变化等)(即事的形),当对方处在这个事中之时,你就知道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让对方“动”。

而什么样的事是你熟悉的事呢?你工作中经常出现的情景中的事。如果说你在工作上都干了五六年了,对工作中的一些事还不熟悉,只能说你从来都没有把这些事放在脑子里想一想,在躺在床上的时候,一个人坐在地铁上的时候想一想。你也许感觉自己说话不够漂亮,莫名其妙地被坑,做事莫明出错,但你真的有在这个事上花时间、静下来想一想,琢磨琢磨吗?你工作中的技能好,精通PPT或Excel或撰写文案、报告等,掌握工作中的必备技能,你肯定是花过时间学习琢磨的。两者的道理有相通之处。

怎么样能对该事熟悉呢?前文说过,要了解事中的常理、实际、逻辑等,了解事中之人。

前文说过,恰好“道合其事”如同瞎猫碰上死耗子、守株待兔般,不可取。对这个事熟不熟悉,每个人心中都是有数的。

如果你对这个事不熟悉呢?这恰恰是一个人在实际生活中面临的最多的情况,不熟悉的事远比熟悉的事多。(在此提一下,本文不是说如何解决这个不熟悉的事,而是如何从不熟悉的事中得情。)

前文说过,你要得情,你和对方要沟通,而不是去说服对方。所以你要采取沟通的说话方式(语气),而不是说服的说话方式(语气)当然,你有可能区分不出沟通和说服的说话方式。而这个知识点是你实际中必然会遇到的,但鬼谷子原文中没有涉及。如果你区分不清的话,你可以在哪里学到呢?一是生活中,这要看你听人说话的能力够不够;二是那些教人如何说话的书中的例子,而不是理论。

因而,你要多次、甚至反反复复和对方沟通才能得情。你和公司中另一部门的人共同做某事,在某些问题上(即在此事中的某些小事上)说不清,肯定要多次沟通,这时探得的实情是事情的真实情况。如果这件事你和对方要共同拿出一个结论或者解决方案;而且你和对方就结论或者解决方案上有不同观点,你想要对方同意你的观点;并且这个是关系到你的利益,那么在此事临近结束时,你就要说服对方,而不是再试图和对方沟通了。

你地位比对方高,说服时最容易;你地位和对方相当,就事论事,讲明自己观点的优越性,可以说服对方;对方地位比你高,说服时最难,就事论事就不够了,除非对方讲道理。在这种情景下,仅探得事情的真实情况这一实情是不够的,还要探得对方心理怎么想的、对方的实际情况这两实情。这也是在和对方沟通时获得的。

你和对方接触时不可能完全只讨论工作上的事。你和对方第一次见面,总要说些礼貌性的、客套的话(即阳言)。你和对方要开始聊天了,前文说过,聊天不仅是打发时间,打发你和对方刚开始的这段时间,在聊天的过程中要无形中套取对方信息。“以阴阳试之”,对方是阳言者、还是阴言者?更准确的说,对方在你的分类归纳中是何言者?

当然,第一次见面可能数分钟后就要讨论正事了。但你和对方谈论正事时不可能每句话都与正事相关,也即你和对方的谈论过程不会像数学的证明题一样,写得每一行字都和所证的结果紧密相关,而是像写语文议论文一样,总会有很多跟论题不相关的话。这些不相关的话,可以成为你运用“反言”“钓语”“象比”的话。

多数情况下,第一次见面可能得不到什么实质信息。没事,还有第二次、第三次见面,也即反反复复和对方沟通得情。这个“反往覆来”就不是在一场交谈对话之中了。你可能要反复很多次才能得情。为了降低反复的次数,你就需要话术。(怎样获得这个话术呢)

沟通得情后,在说服时你的话才更有针对性,符合当前的情景、你和对方的关系以及对方这个人物。如此,说服成功的可能性才大。不要想着把事搞清了就能说服对方了,多数情况下,就事论事是不够的,除非你遇到的这个人物是明理的。

公关、产品、运营、人事、法务等不同职位都有话术,新人在进入公司培训时也会被传授话术,这些话术“不可不察”。但这些话术只是一些标准的模板,你要练习中形成自己的话术。而这些话术是不够的,他多是你和公司之外的人(客户、顾客、记者等)初识的话术,同公司内之人的话术(如上文所言的话术)呢?这个东西没人会教你,只有自己摸索总结。

参考文献:

[1]许富宏.鬼谷子译注[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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