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花非鱼先生向谭叔提了三个问题,本人思考答复如下:
“在均转经济中和传统生产理论一样,所有生产资源的收入由它的边际生产价值决定,但这个收入必须按利率折现。”
举个例子,假如资本家增加使用某种生产资源的第一个单位的边际生产价值是21元,第二个是18元,第三个是15元,边际价值理论会认为这种情况下该资源的单价是15元,可是,增加三单位的该资源带来的产品价值是54元,而该资源只获得了45元,差额的9元去哪里了?如果应用于工资决定,这一理论很容易就能得出资本剥削劳动的结论,因为三个人的平均产品是18元,工资是15元,资本家剥削了9元钱。
首先,工资是与劳动市场的供需关系有关,和生产出产品的价值没有关系。
其次,我理解原文中所说的“边际生产价值决定”是指,边际生产价值与边际成本相等时,就不应该再增加产量,这时收入也就确定了。
第三,我觉得作者是把生产和消费搞混了。产品对消费者而言才有价值,按照作者的设计,三个产品的价值分别为21元、18元、15元,就是说,最多只能卖出54元(歧视定价),消费者剩余为0元。如果统一定价,三件都卖出去,最多以45元成交,消费者剩余为9元。并不存在因为生产投入了54元成本就是创造了54元的价值的理论。
很可能两者的边际生产价值变为750和850,这时再有一个人改行,两者可能变为900和700,除非可以有1.8657个人转行,两者的边际价值生产力才能相等。
边际生产价值趋近于相同,但并不是说一定相等,因为人是不能劈开的,100的差值比200小,这个例子中剩下的结果会是750和850,而不是900和700,不考虑交易费用。另外可以对例子进行改造,假设规模变大为10000倍,其它假设不变,结果就是18657人转行,边际产值相等。
“房产贵并非土地贵,而是刚刚相反,土地贵是因为房产贵”,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们还关心政府限制土地供给,18亿亩红线干什么?
这里有两个市场,分别为房产市场和土地市场,分别遵守供需定理,房产和土地正相关,限制土地供应相当于限制了房产供应,两者的曲线是相似的,将房产价值中归因于土地的价值提取出来就是土地的供需曲线,曲线如下图所示:
在没有土地供应限制的情况下,随着开发商拍地价格提高,土地供应量增加,随着土地(房产)价格降低,消费者需求量增加,在两条实线相交处达到平衡。因为土地限制供应(18亿亩红线),不能达到均衡,这些土地该归谁所有?开发商之间展开竞争,抬高了地价,造成供给曲线左移到达虚线位置,这是达到新的平衡。造成的结果就是本来一部分能买得起便宜房子的消费者被驱逐,市场上只留下高价房子,这正是限制土地供应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