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正谁?

【子曰:“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先正己,后正人”——在抽象层面,这句话似乎无可辩驳。然而一旦置于具体情境中审视,便会发现它往往难以落地,甚至潜藏着值得警惕的逻辑陷阱。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正其身”的“正”,究竟是指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还是法律层面的循规蹈矩?

若“正”是道德意义上的自我要求,那自然无可厚非。但高尚的道德修养,并不必然转化为卓越的治理能力。更重要的是,不能因为自己恪守某种道德标准,就理所当然地要求他人也遵循同样的准则。以己度人,往往导致荒谬的结局。譬如某官员不喜奢华,常穿带补丁的官服。下属为迎合其喜好,纷纷效仿,竞相穿着破旧官服上朝,最终朝堂之上竟如“丐帮聚义”。这些官员果真清廉吗?未必。他们不过是在表演——表演一种与上司同步的“正己”,表演一场“以正己而正人”的戏码。

道德只能是自我约束的工具,而不能成为约束他人手段,任何人都不因为道德的崇高而获得奖赏,也不能因为道德的卑劣而受到处罚,否则道德将会沦为人们获利的途径和攻击的别人途径。举个例子,如果拾金不昧者在高考中可以加分,相信每个高三学生都会有拾金不昧的经历,都会被学校记录在档案上而获得加分。对道德的褒奖终将以荒唐收场,曾经有人将上百枚像章别在自己的胸前以示忠心,不是别在衣服上,而是别在皮肤上。荒诞的事情真实地发生,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荒诞的行为能够获利,而这种获利行为又被包装成道德高尚。

王莽是因为道德高尚而被推上了皇帝位,其间真真假假的故事很多,不过王莽在“正其身”上真的下了很多功夫,做到了近乎完美的程度。然而这样一位道德完美者从政并没有使得整个社会走向稳定与繁荣,反而是越来越糟。王莽“正其身”也的确影响了很多人,他临死之前仍有上千人追随,可见其道德感召力的确非同一般,但又如何?身死国灭成为了伪君子的代表。

若“正”是指法律层面的遵纪守法,则问题更为简明。守法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从政者无需刻意表演守法,只要不公然违法即可。换言之,并不需要以“正己”作为“正人”的前提,因为一旦有人违法,自有法律予以制裁。从政者真正的责任,在于维护法律的权威,确保违法者必受惩处。

而在孔子的语境中,“正其身”似乎天然赋予了“正他人”的正当性,这种逻辑若不加限制,极易导致权力滥用——上位者可以依据个人好恶去“纠正”他人,甚至为徇私提供借口。例如在选拔郡守时,若A与B资历相当,主事者可能因与B私交较好,便指责A“生活不检点”“道德有瑕”,从而将A排除在外。这样的理由几乎信手拈来,毕竟世间从无完人,而道德标准本身也常存在内在冲突:尽忠报国者或难以全孝,恪守孝道者又未必能秉公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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