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高校,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一位女生在和闺蜜在食堂排队等候的时候,发现前面一位男生不停的弯腰,一开始这个女生以为男生在系鞋带,后来逐渐发现并不是这样,于是他发现男生半蹲下来是在用手机偷拍前面女生的裙底,于是这个女生和闺蜜一起当场揭发了男生的行为,并将这位男生的照片以及行为进行了曝光,然后事后学校却以“担忧该男生可能会因内心崩溃做出过激行为”要求揭发的女生删除相关曝光信息。于是便引发了这样一个话题:犯罪者是否需要同情?
我觉得犯罪者不需要同情。首先,犯罪者在实施自己的犯罪行为之前深知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但是他仍然铤而走险不回头,这其实说明他有机会收手但是他并不珍惜这个机会。其次,女生在受到性骚扰的时候如果不能得到一个公道的解决方案,而是得到“忍一忍吧”、“这种事曝光出来对你自己的名声也不好”等此类的劝阻,那我想这个女生一定是失望绝望甚至崩溃的。最后,对犯罪者同情对应的便是对受害者的不公,我们不能因为同情犯罪者就让正义不能得以申张。
最后,我想针对这个问题说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以,如果你觉得犯罪者可怜,那也请你想一想他的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