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03

自己先被骗,再帮骗子骗人,照样判刑!这起判决警醒所有人

你有没有想过——明明自己是传销诈骗的受害者,最后反而成了被告人,被判诈骗罪、留案底、交罚金?

听起来很离谱,但这就是发生过的真实案件。

今天,我们用一份河南省某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把整件事讲透:从“被骗的人” 变成 “骗人的人”,到底踩了哪些法律红线?普通人如何避免一步踏空、全家焦虑?

两个年轻人,从受害者到罪犯,只用了几步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陈某和田某。

他们的人生轨迹,像极了很多在外打工、急于找工作的普通人。

先看陈某:被骗6 万多,转头骗别人

2022 年 3 月,陈某接到一个 “好消息”:有人帮他介绍工作。

他满心欢喜前往河北某地,结果一脚踏进诈骗窝点。

在窝点里,他被反复洗脑,被迫购买所谓“入职产品”“升级产品”,前前后后被骗走 69600 元。

普通人遇到这种事,要么报警,要么赶紧离开。可陈某没有。

他慢慢接受了这套规则,甚至在团伙里一步步“升职”:

1、2023 年 11 月,当上小主任

2、2024 年 10 月,升任寝室主任

手握一点“权力” 后,他开始用同样的手段,去骗别人。

1、把前同事韦某骗到窝点,对方被骗14500 元

2、按上级安排,带他人取现60900 元用于购买虚假产品

3、担任寝室主任期间,陪同成员取现、微信换现,涉案资金8700 元

法院最终认定:陈某参与诈骗金额共计84100 元。

再看田某:被骗8 万多,拉来 4 个熟人

田某的经历,和陈某几乎一模一样。

2023 年 2 月,他被 “高薪工作” 骗到同一类诈骗窝点。

为了“入职”“升级”,他一口气买了 30 套虚假产品,自己被骗 87000 元。

钱没了、工作没着落,他没有选择止损,而是选择“同流合污”。

他把魔爪伸向最信任他的人:

1、前同事王某、吕某

2、同学胡某、龚某

最终查实:

1、胡某被骗2900 元

2、龚某被骗31900 元

3、田某涉案总额:34800 元

两个人的故事很扎心:

先是被人骗光积蓄,后来主动骗人赚钱,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法院怎么判?结果公开,每一条都值得警惕

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清晰、公正的判决。

被告人陈某

罪名:诈骗罪

刑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罚金:人民币3000 元

违法所得350 元,全部退缴、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田某

罪名:诈骗罪

刑期: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罚金:人民币3000 元

违法所得718 元,全部退缴、没收上缴国库

很多人看到这里会问:

他们自己也是被骗的,为什么还要判刑?

法院的认定非常明确:

1、二人明知是诈骗犯罪团伙,仍自愿加入

2、以介绍工作为名义,诱骗他人进入窝点

3、参与洗脑、协助取现、诱骗购买虚假产品

4、诈骗财物数额巨大,已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法律不讲“我也是受害者”,只讲你有没有实施诈骗行为、有没有造成他人损失。

只要你参与了骗人、帮忙、分钱,哪怕你曾经吃亏,依然构成犯罪。

为什么他们能判缓刑?这3 点,是所有家属最该学的

这两个人,涉案金额都达到“数额巨大” 标准,为什么最后能判缓刑、不用坐牢?

不是运气好,是他们踩中了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1. 认定为从犯,作用小、地位低

法院查明:陈某、田某在整个诈骗团伙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

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本案能大幅轻判的最关键原因。

2. 坦白 + 认罪认罚,态度端正

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律明确:坦白可以从轻;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3. 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悔罪

审理期间,陈某、田某把自己拿到的全部违法所得主动上交。

这在法官自由裁量时,是非常重要的酌情从轻情节。

简单总结:

从犯+ 坦白 + 认罪认罚 + 退赃,四条凑齐,才换来缓刑机会。

少一条,结果都可能完全不同。

全网最扎心提醒:这3 类 “找工作” 陷阱,千万别碰

这起案件,不是个例。

每年都有无数人,因为“急着找工作”“想赚快钱”,掉进一模一样的坑。

结合本案,给所有人3 条保命提醒:

1. 异地 “高薪工作”“包介绍工作”,99% 是坑

凡是:

1、不面试、不看能力,直接让你去外地

2、承诺高薪、包吃住、轻松月入过万

3、以“入职”“培训”“升级” 为由,让你交钱买产品

直接拉黑、立刻远离。

本案两名被告人,就是被这一招骗进窝点。

2. 进了窝点,别跟着骗人,立刻想办法离开

很多人会被洗脑:

“大家都这么干”“不干就走不了”“干了就能回本”

记住一句话:

别人违法,不是你违法的理由。

你一旦开始骗人、拉人、帮忙转账取现,你就从受害者,变成共犯。

3. 一旦涉案,别拖、别躲、别乱说话

如果你的家人已经卷入类似案件:

1、第一时间如实交代,不隐瞒、不串供

2、能退赃尽快退,越早越有利

3、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争取从犯认定、取保、缓刑

很多案件,不是判得重,是错过了最佳辩护时机。

别让一次糊涂,毁掉一生

陈某和田某,原本都是普通家庭的孩子。

他们想找一份稳定工作,想多赚点钱,想让生活好一点。

初心没错。

错的是:

被坑之后,选择用害人的方式“回本”;

身处泥潭,选择跟着泥潭一起脏。

最终:

1、留下犯罪记录,影响自己一生

2、缴纳罚金,经济再受损失

3、面对家人愧疚,面对社会抬不起头

代价实在太大。

在此真心提醒每一个人:

找工作要走正规渠道;

遇到诈骗立刻报警;

哪怕自己受害,也绝不害人;

一旦涉案,依法处理、积极悔罪,才是唯一出路。

你身边有没有人遇到过“找工作骗局”?

如果家人突然因诈骗被抓,你最慌的是什么?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理性分析、合法维权。

声明:本文中案例来源于法院权威机构裁判文书网公开数据,案号为(2025)豫 1327 刑初 184 号,文中图片由 AI 生成,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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